梁英和張濤是廣東珠海人。 1998年, 初中畢業的梁英經人介紹, 認識大她10歲的張濤。 三年後, 兩人結婚。 那時, 梁英在珠海百貨公司打工,
2009年, 南方醫院檢查結果顯示, 張濤患有“無精症”!梁英一度想離婚, 張濤不同意, 提議抱養一個, 遭到梁英家人反對。 2010年春, 梁英突然宣稱懷孕了!原來, 那段時間, 夫妻倆為抱養孩子一事, 發生過爭吵, 梁英上網吐槽, 認識一個網友, 結果一時糊塗, 與網友發生了“一夜情”, 不想竟懷孕了。 她清楚孩子不是丈夫的, 但一心想成為母親的她決定生下孩子。 儘管張濤預感到妻子可能出軌, 其肚子裡的孩子並非自己親生, 但他沒有刨根問底, 甚至兒子出生後, 他依然疼愛妻子, 對兒子視如己出, 也一直沒有捅破。
沒想到, 兒子兩歲時, 內心極度歉疚的梁英突然向丈夫張濤提出離婚。
一時間, 包括法院工作人員都認為, 梁英離婚的真正原因, 可能是想與張濤離婚, 與兒子的生父結婚。 但梁英堅決否認, 稱自從一夜情後她再也沒有與那位網友聯繫, 而她之所以要求離婚, 完全是“恨鐵不成鋼”, 因為丈夫張濤太過老實, 不思進取, 甚至還阻止她上進。 法院調解未果, 梁英搬出去, 獨自帶著兒子租房住。
2015年初, 梁英第二次向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法院提出離婚。
面對二次判決, 梁英仍表示不願意。 法官再次進行調解, 最後樑英也被法官的作法感動, 決定再給雙方一次機會, 同意回家與張濤共同生活。
在法官苦口婆心的開導下, 馮英最後接受了法官的建議, 答應再給彼此一個機會, 試著把這個家經營下去。
最終, 法院認為, 馮英提出離婚理由是雙方性格不合, 張林濤沒有上進心, 但這些理由並非離婚的法定事由。 婚姻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經營, 馮英與第三者有婚外情並懷孕, 具有重大過錯, 張林濤並沒有因此責難于馮英, 並稱對妻子仍然有感情,
2015年5月8日, 珠海金灣區法院再次下達了民事判決書:張林濤與馮英之間感情尚未完全破裂, 故第二次仍然判決不准予離婚。
此案引起了人們廣泛議論。 在法院對離婚案件訴訟的審理中, 一般第一次不判離, 第二次再起訴肯定判離, 但張林濤與馮英這起離婚案卻十分意外地二次仍判不離。 讀者朋友, 您認為本文二位主人公到底該不該離婚?您對他們的故事有什麼看法和觀點?歡迎發表您的觀點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