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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款少結算 濟南一女子欲跳樓催餘款

無線濟南7月11日訊因工程款結算的糾紛, 濟南一女子爬上一棟在建大樓頂樓, 上演跳樓鬧劇, 催要工程餘款。 最終, 這名女子因涉嫌擾亂單位秩序, 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5日。

7月2日, 槐蔭分局興福派出所接到報警稱, 槐蔭區一工地內有人要跳樓。 民警迅速趕到現場, 西客站消防中隊官兵也到場並做好救援準備。 在工地一在建大樓頂部樓外腳手架上坐著一名年齡在30歲左右的女子, 雙腿已經伸出樓外, 情況十分危險, 該女子不斷大聲叫喊:“我要見到錢, 少一個子也不幹”, 情緒非常激動。

經瞭解, 跳樓女子劉某和其丈夫與某工地因工程款結算問題發生分歧, 劉某要求工地負責人給她工程全款, 但工地一方不同意, 隨後劉某就自己爬上了大樓腳手架, 聲稱不給全款就要跳樓。 腳手架有五六層樓高, 樓下是各種鋼筋等, 一旦跳下, 將會發生非常嚴重的後果。 民警和消防官兵對劉某進行勸解, 但該女子情緒非常激動, 大聲喊叫“你們都不要過來, 過來我就跳下去, 我要看到錢, 不給錢說什麼都沒用。 ”, 因女子坐在離樓頂有一定距離的腳手架上, 也給救援帶來了很大難度。 在僵持了大約一個小時之後,

為避免發生嚴重後果, 工地負責人按照劉某的要求將餘款提前結算, 直到工地將錢付給劉某丈夫後, 劉某才被消防官兵救下。 隨後劉某被帶往興福派出所接受調查。

在派出所裡, 劉某也承認, 自己本意並非跳樓, 想以這種極端方式威脅工地按照她的要求結算工程並給錢。

根據《治安處罰法》的相關規定, 劉某的行為已構成擾亂單位秩序, 被公安機關處以治安拘留5日的處罰。

在這裡也提醒大家, 若發生勞資糾紛, 可以向勞動監察等部門舉報反映, 通過合法途徑解決。 無論討要的勞資是否合理, 惡意討薪的行為都無助於事情的解決, 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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