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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公司逾期交樓,70多戶業主領取拖欠違約金賠償180多萬

高要法院通報:7月7日上午9點許, 在高要區人民法院第八審判庭, 70多戶業主的代表李先生等人喜笑顏開, 他們高興地從該院執行法官手裡領到相應的違約金賠償款支票。

原來, 在法院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 他們被高要某房地產公司逾期交樓拖欠的180多萬元終於順利拿到了。

“今天是我們社區的節日, 我們要為執行法官們點贊, 為了我們不辭勞苦地與房地產公司做協調工作, 才讓我們及時拿回違約金, 不僅保障了我們的合法權益, 更還我們安居樂業的社區環境。 ”業主代表李先生由衷地稱讚道,

並和業主們將一面寫著“公平、公正、高效”的鮮紅錦旗, 送給高要法院的執行法官們, 連聲道謝。

圖為業主代表們向高要法院執行法官贈送錦旗。

房地產公司逾期交樓 70多戶業主起訴至法院

事情要追溯到2013年。

“本來手續都辦好了, 準備裝修之後入住的,

現在跟我們說還不能交樓, 又沒有作出賠償。 ”業主李先生憤憤不平地說道。

2013年11月, 李先生和蘇小姐兩夫妻共同購買高要區某房地產公司旗下的一套商品房, 並簽訂了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約定於2014年6月30日前房屋可以交付使用。 但日子臨近, 李先生和蘇小姐卻沒有收到任何可以入住的通知, 於是, 他們倆來到了該房地產公司進行詢問。 到該公司之後, 發現現場還有很多像他們一樣的業主, 均沒有收到通知說可以入住, 大家紛紛抱怨上當受騙。

該房地產公司給出的答覆是, 由於天然氣管道安裝工程尚未完工, 交樓時間順延至2014年10月31日前, 為補償業主, 願意免除一年物業管理費用。 部分業主表示同意並在延遲交樓的通知上簽名。

2014年10月31日, 某房地產公司仍未能按原有的承諾依時交付房屋又不作出賠償承諾, 經多次溝通協商, 房地產公司與業主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2016年1月, 李先生等70多戶業主將該房地產公司告上法庭, 請求判決該房地產公司支付相應違約金。

房地產公司拒不履行 法院積極協調高效結案

2016年6月, 高要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該系列案件, 並依法判令房地產公司應支付逾期交付商品房的違約金給70多戶業主。 房地產公司不服該判決, 提出上訴。 2016年12月, 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 維持原判。 裁判生效後, 某房地產公司並沒有依法履行判決。 業主們紛紛上門, 要求房地產公司給個說法, 而房地產公司仍堅持“遇不可抗力因素,

公司可據實延期交樓”拒絕履行法律義務。 雙方相持不下, 無奈, 業主們向高要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2017年5月, 高要法院陸續受理了70多戶業主申請強制執行的系列案後, 馬上利用執行網路查控系統對該房地產公司的財產進行查控, 並及時網上凍結了其部分銀行存款、查封了多套房產。

但因該系列案件涉及70多戶業主, 人數眾多、社會影響較大, 稍有不慎極有可能演變成群體性過激事件, 造成社會不穩定。 據此, 該院執行局執行法官們從社會穩定、社區和諧的大局出發, 積極採取措施, 做好系列案件協調工作。 執行法官們多次深入涉案社區進行實地走訪, 掌握房地產公司房地產建設和銷售進展情況, 並悉心聽取70戶業主代表的意見;又耐心細緻地向被執行人方析法辯理、言明利害,

積極化解雙方的對立情緒和矛盾;經過執行法官多次不分晝夜的溝通和努力, 房地產公司負責人表示願意積極配合, 在房企現金資金鏈困難的情況下, 積極籌集資金, 於6月底將70多戶業主的違約金180多萬元劃撥到高要法院。

圖為業主代表在高要法院簽領違約金賠償款。

至此, 70多件執行系列案件得以圓滿結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了社會大局穩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高要法院楊欣欣)

圖為業主代表在高要法院簽領違約金賠償款。

至此, 70多件執行系列案件得以圓滿結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了社會大局穩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高要法院楊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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