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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嚴禁借子女升學之機違規操辦和參加“升學宴”“謝師宴”的通知

各縣(市)區黨委、紀委, 市直各單位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切實糾正“四風”突出問題, 狠刹奢侈浪費、攀比斂財之風,

促進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進一步好轉, 結合全市開展的機關作風整頓活動, 現就嚴禁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借子女升學之機, 違規操辦和參加“升學宴”“謝師宴”問題提出要求如下:

一、注重教育引導, 及時提醒預防。 各級黨委(黨組)要堅守責任擔當, 結合全市開展的機關作風整頓活動, 加強幹部日常教育管理監督, 實踐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通過各種形式打招呼、提要求, 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堅決防止違規操辦和參加“升學宴”“謝師宴”等問題。 要組織有子女升學的黨員幹部如實填寫《黨員幹部子女升學情況登記表》, 並於7月20日前上報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各地、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人的職責,

領導班子成員要履行“一崗雙責”, 特別是要對有子女升學的黨員領導幹部進行一次廉政談話, 並要求其向組織做出承諾, 於7月20日前在本單位明顯位置張貼公示。

二、發揮表率作用, 嚴守廉潔紀律。 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在子女升學期間, 要帶頭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充分發揮表率帶頭作用, 履行好職責範圍內的監管責任, 自覺維護黨紀政紀的嚴肅性, 堅決做到“六個不准”:不准委託、授意、默許家庭其他成員或者他人代為組織操辦“升學宴”“謝師宴”;不准邀請職權管轄範圍內的單位、工作人員和管理服務物件;不准採取分期分批、異地宴請、化整為零等辦法變相操辦“升學宴”“謝師宴”;不准參加違規舉辦的“升學宴”“謝師宴”及其他類似宴請活動;不准用公款支付各類“升學宴”“謝師宴”相關費用;不准動用公車或借用企業和管理服務物件的車輛送子女入學。

三、強化監督檢查, 嚴格責任追究。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發揮監督舉報平臺作用, 拓寬問題線索來源管道, 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著力發現問題, 加大查處力度。 對於頂風違紀、我行我素違規操辦“升學宴”“謝師宴”的, 要發現一起, 查處一起, 曝光一起, 形成有力震懾。 對因教育、監督、管理不力, 致使本部門、本單位出現違反“六個不准”問題的, 既要追究當事人的紀律責任, 還要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對非黨領導幹部,

將按比照原則處理。 對所收的禮金, 一律收繳。 市紀委監察局將組織力量對全市各地違規操辦和參加“升學宴”“謝師宴”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和舉報

舉報電話:6171518;

舉報郵箱:mdjjwdfs@163.com

中共牡丹江市紀委辦公室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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