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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人民檢察院對一起交通肇事案舉行審查逮捕公開聽證會

7月11日上午, 丹江口市人民檢察院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以及公安辦案人員、案件雙方當事人對一起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件是否批准逮捕舉行了公開聽證會。 會議由該院副檢察長譚大勇主持。

會議現場

聽證會上, 案件承辦檢察官趙軍向與會人員介紹了交通肇事案的基本情況、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賠償數額、受害人家屬的諒解意見、雙方達成和解協定以及檢察機關對該案擬作不批准逮捕處理的情況, 就上述問題充分聽取各方意見。

副檢察長譚大勇主持會議

公安機關偵查人員闡述了對張某提請批准逮捕的理由, 犯罪嫌疑人家屬提出了積極配合做好善後工作, 保證儘快賠償到位的意見;被害人家屬提出了對犯罪嫌疑人諒解的意見;三名人民監督員在對偵查人員、犯罪嫌疑人家屬進行提問後提出了對案件的看法和建議, 認為該案屬於過失犯罪, 並未造成社會危害, 事故發生後雙方家屬已達成和解協定, 張某已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 同意對該案不批准逮捕處理, 並提出對張某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教育的建議。

與會代表發言

本案承辦檢察官在聽取各方意見後認為, 張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 致一人死亡, 涉嫌交通肇事罪, 但本案系過失犯罪, 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雙方家屬均請求不對犯罪嫌疑人張某採取逮捕的強制措施, 並達成書面和解協定, 考慮到犯罪嫌疑人張某系初犯,

無前科, 雙方家屬均有傷亡且有子女上學等實際困難, 本著寬嚴相濟的刑事法律政策, 最後決定以無逮捕必要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

圖文|陳瑩 薑盈盈 編輯|陳瑩 審核|譚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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