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隴川縣已進入主汛期,
為預防和減少因汛期雨情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阻塞,
確保轄區汛期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近日,
隴川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積極開展主汛期道路隱患排查工作。
大隊確定各中隊中隊長為所轄道路的隱患排查第一責任人,
要求各中隊加強與氣象部門的溝通聯繫,
即時掌握天氣情況,
對暴雨天氣提前做好預防工作。
同時,
大隊還組建汛期道路安全隱患排查巡查小組,
加大排查力度,
加強巡查頻率,
對突發狀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一)以轄區主幹道為重點,
並結合日常對城市道路、縣鄉公路管理情況,
對各類道路的交通安全隱患開展全面的系統排查。
大隊要求各中隊逐路、逐段、逐口地進行拉網式排查,
突出排查安全隱患和事故多發隱患。
特別是新建、改建、擴建道路路口;標誌標線、信號燈、隔離護欄缺失路段以及設計、渠化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綠化和管線遮擋標誌標線、影響安全視線的路段路口。
並且對以往已排查出和治理的危險路段,
進一步結合事故分析開展整治效果評估,
對安全隱患未消除或新出現的隱患,
繼續列入危險路段。
突出對城市出入口道路、校園周邊、城鄉結合部等重點部位的交通安全隱患排查。
對排查出的輕微破損道路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對不能及時整改的路段加以標注,
並擺放警示牌,
提醒來往車輛減速行駛或繞行。
(二)以轄區客運企為重點,
並結合排查轄區主要學校、單位車輛及駕駛人安全隱患。
大隊嚴格按照逐企業、逐單位、逐車、逐名駕駛人的要求排查重點安全隱患。
突出對客貨運企業、客貨運場站、公交企業、水庫、學校和有中型以上客車單位,
開展全面的車輛源頭安全隱患集中排查,
逐一檢查重點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
對未定期檢驗、檢驗不合格、不具備安全技術條件的車輛、報廢車輛、駕駛資質不符合有關規定等安全隱患,
以及不按規定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GPS等衛星定位裝置,
或者動態監控平臺及制度不健全未落實全天候動態監控、對監控中發現的交通違法行為未及時糾正並處罰的,
一律向客貨運企業、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下達《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通知書》,
持續進行跟蹤,
明確整改期限。
排查中對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
一律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