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我們和婆婆住在一起, 她是個退休老教師, 平時挺嚴厲的, 我們剛新婚婆婆就跟我立規矩, 要我每個月交3000塊錢給她, 如果想要在這個家住下去就只能交,
這一交就是三年, 三年來無論發生什麼, 每個月一號我就要準時把錢交給婆婆, 看著她面無表情接過錢, 我的心裡還是有點埋怨的, 她自己一個月退休金四千多, 現在還要我們的錢, 也不想想我們還要攢錢買房呢, 我可不想一輩子和婆婆住一起, 可是後來一件事的發生讓我對婆婆改觀。
前兩天爸爸給我打電話說媽媽住院了, 她本來就有胃病, 疼得厲害就吃藥, 現在越來越嚴重, 吃藥都不管用了, 到醫院一看是胃癌。 這個病治癒率還是很高的, 只是媽媽發現的時候是中晚期了, 需要手術, 加上她是過敏體質很多藥都不能用, 因此手術比別人的風險高, 而且費用也貴了不少, 聽到這個消息我慌了, 而婆婆知道後給我一張存摺, 說給我媽治病用的, 婆婆說:“這都是這三年來你給我的錢, 我沒花, 都存著呢, 我是怕你們小年輕大手大腳的, 就強制幫你們存錢, 我每個月也會往裡面貼一點, 現在大概有十幾萬了, 你先拿去急用吧!”
婆婆的話讓我感動, 我去銀行查詢後傻眼了, 裡面有13萬, 我的工資最多就十來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