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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貴州精准扶貧相關政策!補助標準、辦理流程在此!

3月20日, 記者從貴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 為方便廣大群眾掌握精准扶貧基本知識、瞭解脫貧攻堅各項惠民政策, 打通政策落實“最後一公里”, 貴州省扶貧辦圍繞政策戶戶見面, 聚焦“1+10”扶貧政策, 製作了享受物件明確、申報程式規範、審批快捷及時的簡明扼要政策彙編精簡版, 其中彙集了易地扶貧搬遷、教育精准扶貧醫療救助扶貧、社會保障兜底扶貧、金融扶貧等各行業相關扶貧政策。

下面就是整理好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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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搬遷扶貧

搬遷物件和規模:

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對貧困發生率50%以上、50戶以下的自然村寨優先實施整體搬遷。 “十三五”時期我省的搬遷規模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30萬人。

補助標準:

貴州省“十三五”期間易地扶貧搬遷住房建設實行差別化補助和獎勵政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人均住房補助2萬元,

非貧困人口人均住房補助1.2萬元;簽訂舊房拆除協議並按期拆除的, 人均獎勵1.5萬元。 鰥寡孤獨殘(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撫養義務人的“三無人員”)等特困戶先由民政供養服務機構進行安置, 民政供養服務機構不能安置的, 再由政府根據家庭實際人口統一提供相應的安置房, 免費居住, 產權歸政府所有。

建設標準:

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則, 防止貧困農戶因搬遷負債而影響脫貧, 城鎮安置的人均不超過20平方米, 農村安置的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 每戶住房面積根據家庭實際人口合理確定。

辦理流程:

自願申請搬遷→易地扶貧搬遷專案主管部門或實施單位公示搬遷戶名單→搬遷群眾納入年度實施計畫→下達年度資金計畫→搬遷群眾享受補助資金。

教育精准扶貧

享受對象:

在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階段)就讀, 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和我省戶籍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

資助專案:

除執行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政策外,

貴州省增加以下教育精准扶貧學生資助項目:

1.普通高中

(1)扶貧專項助學金, 標準為1000元/生·年;

(2)免教科書費, 標準為400元/生·年;(3)免住宿費, 標準為500元/生·年。

2.中職學校(一、二年級)

(1)扶貧專項助學金, 標準為1000元/生·年;

(2)免教科書費, 標準為400元/生·年;

(3)免住宿費, 標準為500元/生·年。

3.普通高校

(1)扶貧專項助學金, 標準為1000元/生·年;

(2)免學費, 標準為本科3830元/生·年、專科(高職)3500元/生·年。

辦理流程:

1.省內學校:已獲得過資助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學生, 入學報到時直接按資助標準免除國家免學費和貴州省教育精准扶貧學生資助免學費、教科書費、住宿費資助專案的費用。 農村建檔立卡一年級貧困新生憑縣級扶貧部門發放的具有二維碼標識的“貴州省貧困戶登記卡”和錄取通知書,

入學報到時直接按資助標準免除國家免學費和貴州省教育精准扶貧學生資助免學費、教科書費、住宿費資助專案的費用。 扶貧專項助學金資助專案由學校在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 通過學生資助卡發放。

2.省外學校:已獲得過資助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學生憑就讀學校蓋章的申請表, 農村建檔立卡一年級貧困新生憑縣級扶貧部門發放的具有二維碼標識的“貴州省貧困戶登記卡”和錄取學校蓋章的申請表, 在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 到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 通過涉農補貼“一卡通”或“一折通”發放資助資金。

醫療救助扶貧

保障對象:

全省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1

資助參合

2017年起,除原規定由民政、衛生計生部門分別資助當年度個人參合(保)的11類人群(注:精准扶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享受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計生“兩戶”家庭成員;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愛滋病人和愛滋病機會性感染者;家庭經濟困難的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以及老年人;因醫療自付費用過高導致家庭無力承擔的患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群。)外,對其餘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當年度個人參合(保)繳費確有困難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脫貧攻堅規劃整合相關資金予以資助,確保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參合(保)。

2

實施“兩提高、兩降低、一減免”政策

“兩提高”即提高普通門診和普通住院報銷比例(提高幅度不低於5個百分點)、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兩降低”即降低普通住院和大病保險起付線;“一減免”即經轉診在省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不設起付線。

3

建立醫療扶助制度

對全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費用通過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民政醫療救助補償後,自費醫療費用仍然過高,影響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脫貧攻堅規劃,整合相關資金,對其進行專項扶助,使其醫療費用實際補償比例達90%以上,其中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的長期保障戶、80歲以上老人等重點人群的實際報銷比例達到100%。同時,對突發重大疾病暫時無法獲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臨時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幫扶力度。

社會保障兜底扶貧

1.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享受對象:本省行政區域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以及居住證持有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在當地持續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

享受標準:(1)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省級統一確定,由市縣分年度公佈實施;(2)家庭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保口徑)〕×保障人數+增發特殊補助金。申辦流程:申請(本人或委託村居委會)→調查核實(鄉鎮、街道)→民主評困(鄉鎮或街道組織、村居幹部和村居民代表參加)→一榜公示(村居委會或村民組)→審查(鄉鎮、街道社會事務辦)→審核(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二榜公示(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審批(縣民政局)→三榜公示(縣民政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批准待遇(縣民政局)→保障金發放(縣民政局或鄉鎮、街道委託縣鄉金融機構按月發放)。

2.特困人員供養

享受對象:本省行政區域內具有當地常住戶籍或持有居住證且在當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殘疾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困人員。

享受標準: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由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特困供養資金籌集等情況確定並公佈。

申辦流程:申請(本人或委託村民小組和其他村民)→民主評議(鄉鎮或街道組織、村居幹部和村居民代表參加)→審核(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公示(村居委會或村民組)→審批(縣民政局)→特困供養金發放(縣民政局或鄉鎮、街道委託縣鄉金融機構發放)。

3.城鄉醫療救助

享受對象:具有當地常住戶籍或具有當地居住證且在當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下列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等。

享受標準:(1)對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貼;(2)對救助物件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後,個人及其家庭難以承擔的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自負費用,按規定比例給予補助;(3)對醫療救助物件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給予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補助;(4)醫療救助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和醫療救助資金情況確定、公佈。

申辦流程:(1)對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和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等已確定的醫療救助物件的醫療救助,由縣級民政部門直接申辦,實行醫療救助費用“一站式”結算或縣級民政部門直接救助;(2)醫療救助範圍中的愛滋病人和愛滋病機會性感染者,持當地衛生計生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及票據,直接到縣級民政部門申請醫療救助;(3)其他人員,向戶籍(居住證)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具體救助流程為:申請(本人或委託村居委會)→調查核實(鄉鎮、街道社會事務辦)→審核(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公示(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審批(縣民政局)→醫療救助金發放(縣民政局或鄉鎮、街道委託縣鄉金融機構發放)。

4.住房圓夢行動

享受對象:住房救助對象是指符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城鎮住房救助對象,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

享受標準:全省無統一標準,由各市、縣(市、區、特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

保障方式:(1)住房租賃補貼;(2)配租(售)公共租賃住房。

申辦流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申請人到工作所在市、縣(市、區、特區)、鄉(鎮、街道、社區)或在住房保障部門進行申請。申請資料:申請書、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戶口名簿、婚姻情況材料、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居住地住房情況證明、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收入證明以及市、縣(市、區、特區)要求的其他資料。

5.住房圓夢行動(農村危房改造)

申報條件:農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補助以戶為單位,由戶主提出申請,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房屋在城鎮規劃區外,申請人是房屋產權所有人,且在此居住;(2)根據《貴州省農村危房評定暫行標準》鑒定的危房戶;(3)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人均水準的農村困難家庭。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1)已有安全住房的;(2)住房困難、擁擠、需要分戶的;(3)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的。

補助標準(2017年):(1)貧困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3.5萬元,二級危房戶均補助1.5萬元,三級危房戶均補助1萬元;(2)困難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0.5萬元,二級危房戶均補助0.3萬元,三級危房戶均補助0.2萬元;

6.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享受物件: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享受標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構成,目前國家規定的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70元,個人養老金目前為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申辦流程:(1)凡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可攜帶戶口名簿和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等相關資料,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或鄉鎮人社中心辦理參保手續。(2)凡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城鄉居民,應于到齡當月10日前,攜帶戶口名簿、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原件、銀行存摺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辦理待遇申請手續,於次月開始領取養老金。

金融扶貧

1.扶貧小額信貸(精准扶貧“特惠貸”)

符合貸款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凡可以創收增收的項目均可申請“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除擔保抵押、扶貧貼息支持、縣級風險補償”的低利率、低成本貸款。扶貧部門對建檔立卡貧困戶5萬元以內的貸款,按實際貸款利率給予貼息補助,最高不超過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

辦理流程:建檔立卡貧困戶向農村信用社提出貸款申請→農村信用社向貧困農戶發放貸款→縣級扶貧部門與農村信用社按季度進行貼息結算。

2.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入學前戶籍在貴州省,被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佈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經有權部門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家庭經濟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可按照年度學費和住宿費總和最高不高於8000元/人/年;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照年度學費和住宿費總和最高不高於12000元/人/年貸款。

3.保險扶貧

依據《貴州省2016年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實施方案》(黔府金髮〔2016〕6號),“對於自願參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個人自繳15%的保費,從切塊到縣的財政扶貧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讓建檔立卡貧困戶享受特殊待遇。建檔立卡貧困戶電話諮詢當地縣級扶貧部門,並按其要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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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對象:

全省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1

資助參合

2017年起,除原規定由民政、衛生計生部門分別資助當年度個人參合(保)的11類人群(注:精准扶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享受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計生“兩戶”家庭成員;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愛滋病人和愛滋病機會性感染者;家庭經濟困難的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以及老年人;因醫療自付費用過高導致家庭無力承擔的患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群。)外,對其餘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當年度個人參合(保)繳費確有困難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脫貧攻堅規劃整合相關資金予以資助,確保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參合(保)。

2

實施“兩提高、兩降低、一減免”政策

“兩提高”即提高普通門診和普通住院報銷比例(提高幅度不低於5個百分點)、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兩降低”即降低普通住院和大病保險起付線;“一減免”即經轉診在省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不設起付線。

3

建立醫療扶助制度

對全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費用通過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民政醫療救助補償後,自費醫療費用仍然過高,影響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脫貧攻堅規劃,整合相關資金,對其進行專項扶助,使其醫療費用實際補償比例達90%以上,其中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的長期保障戶、80歲以上老人等重點人群的實際報銷比例達到100%。同時,對突發重大疾病暫時無法獲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臨時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幫扶力度。

社會保障兜底扶貧

1.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享受對象:本省行政區域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以及居住證持有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在當地持續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

享受標準:(1)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省級統一確定,由市縣分年度公佈實施;(2)家庭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保口徑)〕×保障人數+增發特殊補助金。申辦流程:申請(本人或委託村居委會)→調查核實(鄉鎮、街道)→民主評困(鄉鎮或街道組織、村居幹部和村居民代表參加)→一榜公示(村居委會或村民組)→審查(鄉鎮、街道社會事務辦)→審核(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二榜公示(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審批(縣民政局)→三榜公示(縣民政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批准待遇(縣民政局)→保障金發放(縣民政局或鄉鎮、街道委託縣鄉金融機構按月發放)。

2.特困人員供養

享受對象:本省行政區域內具有當地常住戶籍或持有居住證且在當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殘疾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困人員。

享受標準: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由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特困供養資金籌集等情況確定並公佈。

申辦流程:申請(本人或委託村民小組和其他村民)→民主評議(鄉鎮或街道組織、村居幹部和村居民代表參加)→審核(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公示(村居委會或村民組)→審批(縣民政局)→特困供養金發放(縣民政局或鄉鎮、街道委託縣鄉金融機構發放)。

3.城鄉醫療救助

享受對象:具有當地常住戶籍或具有當地居住證且在當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下列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等。

享受標準:(1)對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貼;(2)對救助物件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後,個人及其家庭難以承擔的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自負費用,按規定比例給予補助;(3)對醫療救助物件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給予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補助;(4)醫療救助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和醫療救助資金情況確定、公佈。

申辦流程:(1)對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和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等已確定的醫療救助物件的醫療救助,由縣級民政部門直接申辦,實行醫療救助費用“一站式”結算或縣級民政部門直接救助;(2)醫療救助範圍中的愛滋病人和愛滋病機會性感染者,持當地衛生計生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及票據,直接到縣級民政部門申請醫療救助;(3)其他人員,向戶籍(居住證)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具體救助流程為:申請(本人或委託村居委會)→調查核實(鄉鎮、街道社會事務辦)→審核(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公示(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審批(縣民政局)→醫療救助金發放(縣民政局或鄉鎮、街道委託縣鄉金融機構發放)。

4.住房圓夢行動

享受對象:住房救助對象是指符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城鎮住房救助對象,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

享受標準:全省無統一標準,由各市、縣(市、區、特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

保障方式:(1)住房租賃補貼;(2)配租(售)公共租賃住房。

申辦流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申請人到工作所在市、縣(市、區、特區)、鄉(鎮、街道、社區)或在住房保障部門進行申請。申請資料:申請書、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戶口名簿、婚姻情況材料、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居住地住房情況證明、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收入證明以及市、縣(市、區、特區)要求的其他資料。

5.住房圓夢行動(農村危房改造)

申報條件:農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補助以戶為單位,由戶主提出申請,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房屋在城鎮規劃區外,申請人是房屋產權所有人,且在此居住;(2)根據《貴州省農村危房評定暫行標準》鑒定的危房戶;(3)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人均水準的農村困難家庭。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1)已有安全住房的;(2)住房困難、擁擠、需要分戶的;(3)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的。

補助標準(2017年):(1)貧困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3.5萬元,二級危房戶均補助1.5萬元,三級危房戶均補助1萬元;(2)困難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0.5萬元,二級危房戶均補助0.3萬元,三級危房戶均補助0.2萬元;

6.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享受物件: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享受標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構成,目前國家規定的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70元,個人養老金目前為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申辦流程:(1)凡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可攜帶戶口名簿和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等相關資料,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或鄉鎮人社中心辦理參保手續。(2)凡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城鄉居民,應于到齡當月10日前,攜帶戶口名簿、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原件、銀行存摺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辦理待遇申請手續,於次月開始領取養老金。

金融扶貧

1.扶貧小額信貸(精准扶貧“特惠貸”)

符合貸款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凡可以創收增收的項目均可申請“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除擔保抵押、扶貧貼息支持、縣級風險補償”的低利率、低成本貸款。扶貧部門對建檔立卡貧困戶5萬元以內的貸款,按實際貸款利率給予貼息補助,最高不超過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

辦理流程:建檔立卡貧困戶向農村信用社提出貸款申請→農村信用社向貧困農戶發放貸款→縣級扶貧部門與農村信用社按季度進行貼息結算。

2.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入學前戶籍在貴州省,被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佈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經有權部門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家庭經濟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可按照年度學費和住宿費總和最高不高於8000元/人/年;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照年度學費和住宿費總和最高不高於12000元/人/年貸款。

3.保險扶貧

依據《貴州省2016年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實施方案》(黔府金髮〔2016〕6號),“對於自願參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個人自繳15%的保費,從切塊到縣的財政扶貧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讓建檔立卡貧困戶享受特殊待遇。建檔立卡貧困戶電話諮詢當地縣級扶貧部門,並按其要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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