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百合網特約法律專家 張荊
九零後的孩子大多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從一出生往往就成為整個家庭的中心, 正應了那句“捧在手裡怕摔了,
小芳和小明都是九零後, 兩個人又都是家裡的獨生子女, 從大學相識到現在已經有六年的時間了, 感情還算牢固, 畢業後共同來到北京工作, 去年兩人登記結婚並購買了婚房, 但是一直沒有舉辦婚禮。 今年春節兩人商量去誰家過年, 小明提到既然已經登記結婚了, 小芳就是家裡明媒正娶的媳婦兒, 第一年應該去婆家。 於是小倆口高高興興的回小明的黑龍江老家過年了, 回家之前小芳給公公婆婆都準備了禮物,
春節期間, 婆婆給小芳規定了起床時間, 並要求其飯後刷碗收拾房間, 小芳想到雖然自己該做家務, 但是婆婆的硬性要求的確是讓自己很不舒服。 小芳和小明發了幾句牢騷結果被婆婆聽見了, 婆婆對於兒媳婦告狀還表示委屈, 小明卻說媽媽沒有惡意, 只是培養我們好的生活習慣。 共同生活的幾日小芳發現婆婆換衣服的時候從不回避兒子, 兒子洗澡還要媽媽幫忙搓澡, 公公說話就會被婆婆打斷、公公可以隨便進自己的臥室……一系列小芳難以接受的行為都出現在眼前了。
回京後小芳提出和小明正式的聊一聊, 於是小芳把在小明家不習慣的情況告訴了小明,
“媽寶男”實際上說的是一類沒有主見, 沒有責任和擔當的人, 這類人幾乎是在母親的溺愛下長大的, 遇到問題第一想法也是“找我媽”, 結果很多人走進婚姻後仍然沒有與另一半獨立相處的能力。 小芳和小明雖然有很好的感情基礎, 但是婚前畢竟雙方僅是戀愛關係, 對於婚後夫妻關係、婆媳相處、子女教育沒有深入的溝通, 面對問題不能平等的協商解決自然會給今後的婚姻埋下隱患。
小明在徵求了媽媽的意見後同意離婚, 但前提是婚房不能分給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