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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陽通涉嫌受賄挪用公款被公訴

據最高檢案件資訊公開網消息, 廣西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陽通(正廳級)涉嫌受賄、挪用公款一案, 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 移送該院公訴部門審查起訴。 日前, 梧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陽通享有的訴訟權利, 並訊問了被告人李陽通, 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 梧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陽通利用其擔任廣西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柳州華錫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廣西華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廣西地潤礦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

索取他人財物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為他人謀取利益, 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挪用公款數額巨大, 進行營利活動, 依法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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