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深圳法院運用科技手段, 在“鷹眼查控網”的幫助下, 有效破解“執行難”這一司法“頑疾”。
查控人員
從60人以上減少為7人
辦理查控車輛
從20台變為只需一部電腦
查控週期
從15個工作日縮短至2-5天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吳蘭樺介紹:
“
‘鷹眼查控網’是對被執行人及其相關人員財產和人身進行查詢和控制的網路工作平臺。
過去的執行查控工作, 是7個法院、13個法庭各自為政, 由法官或助理前往銀行、國土、工商、車管、證券等部門查找財產、採取控制措施, 不僅方式單一, 而且費時費力, 效率不高。
”
2011年, 隨著全國法院首個涉案財產查控司法協同平臺——“鷹眼查控網”的正式啟動運行, 查控工作“費時費力”的局面, 成為了過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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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眼”查獲老賴股票
2011年11月, 西寧市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等公司及個人向林某、吳某借款共9000萬元, 一直拖欠不還。 林某、吳某將前述公司和個人告上法庭。
2012年6月, “鷹眼查控網”查詢到西寧市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在上交所持有市值9000余萬元的股票。 執行指揮中心派出行動組火速前往上海, 趕在當天停止交易前15分鐘, 成功將股票凍結, 此時距離發現財產線索還不到8小時。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實施處副處長張俊斌認為:
“鷹眼查控網”通過整合戶籍、出入境情況, 以及房地產、車輛、股權、證券、銀行存款等資訊, 能有效解決執行難中的“查人找物”難題, 效率遠高於以往挨個部門“找財產”的工作模式。
“全球鷹”率先納入外資銀行查控
據介紹, 該平臺目前已與44家協助、聯動單位實現聯網, 既包括公安、工商、地稅、海關等國家機關,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黃志堅介紹:
“鷹眼查控網”對被執行人財產查控種類已達28項, 基本覆蓋被執行人的記名財產。
通過該平臺, 不僅提高“查人找物”的效率, 還能對銀行存款支援直接扣劃, 並可實施機場安檢布控、手機軌跡定位、身份證臨控定位等人員控制功能。
“鷹眼查控網”是深圳中院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的關鍵。 2012年以來, 深圳全市法院執行到位率動52.8%提升至78.1%。 執行辦案週期從6個月降低到4個月, 執行信訪率下降了63%。
該平臺讓當事人合法權益得到了最大程度實現,
資料顯示, 近6年來, 深圳全市法院有30余萬宗執行案件通過“鷹眼查控網”查找並控制被執行人財產。
平臺累計查詢到財產近971萬項
凍結銀行存款98.93億元
實際扣劃金額50.35億元
累計人員查詢29473人次
人員控制3542人次
(資料截至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