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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今年將落實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

近日, 甘肅省建設廳印發《2017年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要點》的通知, 要求全省各地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 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發展, 支持繳存職工合理住房消費, 改善居住條件, 實現“住有所居”;全面落實異地貸款政策。

今年, 力爭全省新增住房公積金繳存額215億元, 新增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數5.7萬人, 新增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160億元, 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控制在1.5‰以下, 個貸率達到75%以上。

通知要求, 要推進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面, 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覆蓋範圍, 鼓勵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存。

積極落實將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制度範圍, 研究落戶農業轉移人口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支持政策。 開展非公企業繳存擴面, 學習借鑒有關省市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做法, 暫按較低繳存比例, 先行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 穩步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範圍, 積累住房消費資金。

指導各市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機制, 實施差別化貸款政策, 加大對中低收入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支持力度。 個貸率在75%以上的城市, 要加強流動性風險管控, 注重對宏觀政策和房地產市場形勢的研究分析, 調整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個貸率在75%以下城市, 要優化貸款使用政策, 加大個貸惠民力度,

繼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支援合理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甘建金〔2017〕99號

各市(州)、甘肅礦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省直及行業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辦事處):

現將《2017年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要點》印發你們, 請遵照執行, 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附件:《2017年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要點》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3月16日

附件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中央和省經濟工作會議、全國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 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機遇, 堅持穩中求進、改革創新, 按照“抓服務、保民生、防風險、促發展”的總體思路, 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 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發展,

支持繳存職工合理住房消費, 改善居住條件, 實現“住有所居”。

二、目標任務

全省新增住房公積金繳存額215億元, 新增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數5.7萬人, 新增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160億元, 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控制在1.5‰以下, 個貸率達到75%以上。

三、重點工作

(一)穩步推進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

1、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72號)檔要求和省委十二屆十九次全會暨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 推進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面, 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覆蓋範圍, 鼓勵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存。 積極落實將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制度範圍, 認真研究落戶農業轉移人口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支持政策。

2、進一步開展非公企業繳存擴面, 學習借鑒有關省市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做法, 暫按較低繳存比例, 先行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 穩步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範圍, 積累住房消費資金。

3、加大政策宣傳和加強行政執法力度, 強化征繳執法許可權, 增加執法手段, 增強執法剛性。

(二)進一步規範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4、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工作。 對現有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進行全面梳理規範, 進一步規範提取條件, 簡化提取要件、優化業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 保障合理提取, 確保住房公積金提取用於支持城鎮職工住房保障。

5、實施差別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指導各市因城因地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機制, 實施差別化貸款政策, 加大對中低收入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支持力度。 個貸率在75%以上的城市, 要加強流動性風險管控, 注重對宏觀政策和房地產市場形勢的研究分析, 調整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個貸率在75%以下城市, 要優化貸款使用政策, 加大個貸惠民力度, 繼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支援合理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6、全面落實異地貸款。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號)等檔要求, 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異地互認和異地貸款政策, 不打折扣落實好相關要求。

7、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規範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號)要求, 對生產困難企業允許降低繳存比例或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要按照規定程式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批准實施。

(三)進一步加快資訊化建設。

9、加快結算應用系統接入工作。按照住房公積金基礎資料標準,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住房公積金結算應用系統接入計畫的通知》要求,加快完成結算系統接入工作,全面實現資金即時結算,業務賬、資金帳、財務賬“三賬同步”的要求,達到資金安全有保障,管理效率大提高的目的。金昌、白銀等10個中心(分中心)要確保2017年底前完成上線工作,已經上線的中心要在年底前完成驗收工作。

10、按期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建設使用準備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地要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協調連接金融專線,配合完成測試運行,按計劃要求於今年6月底前全部接通轉移接續平臺。

(四)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服務水準。

12、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工作。全面推行綜合櫃員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水準。強化人員素質、增強服務意識,規範服務行為,嚴格落實服務承諾、首問負責、一次告知、限時辦結等服務制度,切實提升住房公積金行業服務品質和水準。

13、積極開展“文明單位”、“青年文明號”、“巾幗文明崗”等精神文明活動創建,提高行業整體服務水準和服務效率,推進住房公積金行業省級文明單位覆蓋面的增加。

(五)進一步強化住房公積金監督檢查。

14、開展住房公積金專項檢查。對全省住房公積金廉政風險防控、政策執行、業務管理和規範服務等方面開展監督檢查。組織對廉政風險防控檢查回饋問題整改情況進行重點抽查,保障住房公積金安全規範運行。按照省委省政府開展“明察暗訪督查年”活動要求,組織對存在服務水準低、審批環節多、辦理時限長等損害繳存職工合法權益問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明察暗訪。

15、開展監管專項審計。啟動全省住房公積金輪流審計工作,計畫用3-5年時間,實現監管工作審計全覆蓋。今年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力廠商機構,對2-3個市(州)開展全面審計。

16、完善住房公積金統計分析制度。強化統計責任,實行考評、通報等措施,確保統計資料的及時、真實、準確和完整,確保監管工作及時有效。加強統計資訊管理和運用,挖掘資料價值,為管理決策提供服務,提升行業精細化、科學化管理水準。

(六)進一步加強輿論宣傳工作。

17、加強資訊披露工作。規範資訊披露的主體、內容、時間和方式,豐富披露管道,做好解讀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切實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18、加強制度宣傳。充分利用多種宣傳方式,加強輿論引導,擴大宣傳工作的廣度和深度,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知曉度,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援、參與的良好氛圍。要利用《中國建設報》等主流媒體作用,積極投送稿件。

(七)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交流活動。

19、加大培訓力度,通過舉辦各類專業培訓班,加強對國家政策、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學習,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執行能力。

20、開展考察交流活動,加強與兄弟省市住房公積金行業的交流與合作,擴大交流的深度與廣度,重點考察借鑒住房公積金行業發展中湧現的好經驗、好做法。

對生產困難企業允許降低繳存比例或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要按照規定程式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批准實施。

(三)進一步加快資訊化建設。

9、加快結算應用系統接入工作。按照住房公積金基礎資料標準,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住房公積金結算應用系統接入計畫的通知》要求,加快完成結算系統接入工作,全面實現資金即時結算,業務賬、資金帳、財務賬“三賬同步”的要求,達到資金安全有保障,管理效率大提高的目的。金昌、白銀等10個中心(分中心)要確保2017年底前完成上線工作,已經上線的中心要在年底前完成驗收工作。

10、按期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建設使用準備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地要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協調連接金融專線,配合完成測試運行,按計劃要求於今年6月底前全部接通轉移接續平臺。

(四)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服務水準。

12、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工作。全面推行綜合櫃員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水準。強化人員素質、增強服務意識,規範服務行為,嚴格落實服務承諾、首問負責、一次告知、限時辦結等服務制度,切實提升住房公積金行業服務品質和水準。

13、積極開展“文明單位”、“青年文明號”、“巾幗文明崗”等精神文明活動創建,提高行業整體服務水準和服務效率,推進住房公積金行業省級文明單位覆蓋面的增加。

(五)進一步強化住房公積金監督檢查。

14、開展住房公積金專項檢查。對全省住房公積金廉政風險防控、政策執行、業務管理和規範服務等方面開展監督檢查。組織對廉政風險防控檢查回饋問題整改情況進行重點抽查,保障住房公積金安全規範運行。按照省委省政府開展“明察暗訪督查年”活動要求,組織對存在服務水準低、審批環節多、辦理時限長等損害繳存職工合法權益問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明察暗訪。

15、開展監管專項審計。啟動全省住房公積金輪流審計工作,計畫用3-5年時間,實現監管工作審計全覆蓋。今年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力廠商機構,對2-3個市(州)開展全面審計。

16、完善住房公積金統計分析制度。強化統計責任,實行考評、通報等措施,確保統計資料的及時、真實、準確和完整,確保監管工作及時有效。加強統計資訊管理和運用,挖掘資料價值,為管理決策提供服務,提升行業精細化、科學化管理水準。

(六)進一步加強輿論宣傳工作。

17、加強資訊披露工作。規範資訊披露的主體、內容、時間和方式,豐富披露管道,做好解讀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切實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18、加強制度宣傳。充分利用多種宣傳方式,加強輿論引導,擴大宣傳工作的廣度和深度,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知曉度,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援、參與的良好氛圍。要利用《中國建設報》等主流媒體作用,積極投送稿件。

(七)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交流活動。

19、加大培訓力度,通過舉辦各類專業培訓班,加強對國家政策、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學習,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執行能力。

20、開展考察交流活動,加強與兄弟省市住房公積金行業的交流與合作,擴大交流的深度與廣度,重點考察借鑒住房公積金行業發展中湧現的好經驗、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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