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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女星代言過的綠瘦爆發群體性投訴

近日, 消費保曝光的眾女星代言過的“綠瘦”遭投訴, 消費者爆出“服用後有不良反應”的群體性投訴事件, 經過消費保連日來的跟進處理,

事件有了新進展。

截止6月7日, 消費保接到的“綠瘦事件”投訴已達60餘起, 投訴人群都有一個共同的身份——“產後的寶媽”。 其中, 北京的張女士購買“綠瘦”減肥產品的金額高達118810元。 她向消費保反映:“自2017年1月10日至4月中旬, 先後從微商小希、‘綠瘦’顧問手裡購買約12萬元的產品, 其中包括借來的6萬元。 ”張女士還稱, 自從她在微商小希那裡購買了1450元的產品後, 每隔幾天就有一位聲稱是綠瘦健康諮詢有限公司的顧問打電話給她, 詢問服用產品後的身體狀況, 並根據張女士的情況進行下一步的服用指導。 “綠瘦”顧問以張女士身體毒素排不出、新陳代謝慢、承諾90-100天減到95斤、停用導致體重反彈、水腫、血管栓塞等為由讓其陸續購買了約12萬元的產品。

此外, 張女士已向北京公安局報警, 且警方已立案處理。 還有相當一部分消費者購買了2萬元到6萬元不等的“綠瘦”減肥產品, 最少的也支付了數千元。

據悉, “綠瘦事件”的消費者們正在通過向廣州消費者委員會等相關部門投訴的方式進行集體維權。 連日來, 消費保也試圖聯繫綠瘦健康諮詢有限公司, 但對方卻一直處於拒接狀態。

消費保投訴中心工作人員根據律師的建議, 現在已在統計投訴數量, 收集消費者手中掌握的證據, 包括“綠瘦”減肥產品的樣品、銷售方、產品寄貨位址、交易憑證、相關錄音等資料, 在掌握證據的情況下建議消費者去公安局報案;同時, 消費保準備向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反映此事,

而且還聯繫了相關的媒體, 希望通過媒體管道把這次事件面向社會曝光。 (以上案例由協力廠商免費維權平臺消費保提供)

【律師解答】

在購買此類產品前, 一定要詢問清楚產品的產地、成分等資訊, 如果對方是代理, 要讓他出示代理銷售的文書。 如果想進一步維權, 一定要查清產品包裝上列明的經銷商與生產商, 保留付款憑證, 還要對微商的朋友圈進行截圖保留證據。

此外, 當消費者在微商平臺進行交易, 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的時候, 建議消費者向工商局反映、投訴, 或者聯合起來到公安機關報案。 就“綠瘦事件”舉例, 因為消費者是通過微商平臺進行交易, 起訴方不明確, 故起訴的可行性不是很高;若起訴綠瘦健康諮詢有限公司,

會因為其公司資產不多而獲得的賠償金額較少。 從工商角度而言, 綠瘦健康諮詢有限公司的行為屬於欺詐、虛假宣傳;從刑事角度而言, 因其金額較大, 屬於詐騙行為。 因此, 消費者聯合起來向工商局反映情況和到公安機關報案才是有效途徑。

消費保支招

根據消費者提供的產品圖片資訊, 消費保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查詢發現“綠瘦”減肥產品的生產許可證編號大部分是以“SC”開頭的標注, 對應的是普通食品。 根據我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四章“授權管理”第二十九條規定: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由“SC”(“生產”的中文拼音字母縮寫)和14位元阿拉伯數字組成。 自2015年10月起, 食品包裝袋上印製的“QS”標識將被“SC”替代。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籤、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 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生產者對標籤、說明書所載明的內容負責。 同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九條規定: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的內容, 必須符合衛生許可的事項,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

必須符合衛生許可的事項,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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