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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幫還信用卡為名 4人合夥實施詐騙



圖片來自於網路

(作者李甯 喬永紅 崔淑芝)

2016年11月7日, 申某到公安局玉泉分局報案稱賀某讓他幫還信用卡, 他同意並還款後, 賀某與其同夥匯合後修改所還信用卡密碼,

用副卡套現騙取申某轉進其信用卡內的22000元錢, 之後幾人便分掉或者共同消費賬款。 同日, 賀某主動投案自首, 經依法偵查, 賀某及其同夥在2016年8月20日、9月3日、9月13日用同樣的手法騙取郭某、張某和閆某共計53850元錢。 其實賀某辦了2張關聯的信用卡, 其中一張給受害者, 另一張在自己手中。 當受害者幫自己還完錢後, 賀某等人某立即去銀行將卡內現金取出, 並對受害者手上的信用卡辦理掛失或者修改密碼, 限制受害者從卡內取錢。

2017年2月16日,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分局以賀某涉嫌詐騙罪向玉泉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後因調取相關證據材料及抓捕同案犯罪嫌疑人退查2次。 2017年6月23日,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分局以賀某涉嫌詐騙罪向玉泉區人民檢察院重新移送審查起訴。

目前, 此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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