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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將並軌

近日, 高郵市出臺《高郵市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 將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整合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從2018年1月1日起, 高郵市將全面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 並統一政策標準、經辦服務和資訊系統, 打破城鄉差別和居民身份界限,實現基本醫療保障公共服務的均等化。

據瞭解, 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整合後, 高郵市將建立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救助的“三位一體”保障體系。 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方面, 實施市級統籌, 實現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險待遇、醫保目錄、協定管理、基金管理的“六統一”。

在此基礎上, 原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新農合”大病保險將合併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將全部納入保障範圍, 並提高大病保險統籌層次, 實行市級統籌, 提高大病保險基金抗風險能力。 在城鄉居民醫療救助方面, 建立全市統一的貧困居民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 實現籌資管道、救助物件、救助條件、救助標準的“四個統一”。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還將統一執行現行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藥品目錄、診療專案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目錄。 此外, 高郵市還將制定出臺相關配套政策, 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的政策體系。

據瞭解, 整合後統一實施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由人社部門負責管理,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將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 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 全市總計約65萬人。

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 高郵市正積極推進該項工作, 目前已完成基金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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