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高郵市出臺《高郵市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 將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整合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從2018年1月1日起, 高郵市將全面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 並統一政策標準、經辦服務和資訊系統, 打破城鄉差別和居民身份界限,實現基本醫療保障公共服務的均等化。
據瞭解, 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整合後, 高郵市將建立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救助的“三位一體”保障體系。 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方面, 實施市級統籌, 實現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險待遇、醫保目錄、協定管理、基金管理的“六統一”。
據瞭解, 整合後統一實施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由人社部門負責管理,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將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 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 全市總計約65萬人。
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 高郵市正積極推進該項工作, 目前已完成基金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