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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品味、沒教養、又蠢又惡,子君是《我的前半生》裡最Low的主

我非亦舒迷, 沒看過師太的《我的前半生》, 是否忠於原著, 失沒失小說精髓, 根本不在意。 看這劇, 完全因為群裡大家說馬伊琍演了個上海女人, low, 然後收到截圖。

這麼醜的衣服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穿得跟打工妹回鄉過年一樣, 還是5年前。

馬伊琍的造型真心醜cry。 她扮演衣食無憂的家庭主婦子君, 老公負責拼命賺錢, 她就負責努力花錢, 孩子有阿姨帶, 家務也不用幹。

人設應該是有品位的女人……吧?我不是很確定, 舉兩套衣服來說明:

紅配綠去社區找小三, 把人家保安嚇一踉蹌, 這大白天的鬧鬼啊。

試圖挽回婚姻時, 她特地換上這件引發密集恐懼症的衣服, 還問 "好看嗎?"

聽說這一坨坨辣眼睛的衣服全是馬伊琍不顧一切親自搭配的。

看過馬伊琍的私服, 也就不意外了。 但子君的品味不能差成這樣吧!她有好友唐晶, 袁泉飾演——看看人家怎麼穿, 會渾然不覺好不好看?唐晶對好閨密老公的事兒都頻頻插手, 衣服的事兒卻不置喙?

再說也不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手機信號遮罩與世隔絕, 你倒翻翻時尚雜誌呀, 就算在家照貓畫虎也不至於穿得如此驚悚。 尤其那頂假髮, 有次唐晶捋她頭的時候, 假髮差點歪掉, 還好袁泉眼明手快又給捋了回來。

這假髮醜得驚天地泣鬼神, 連官微都在呼喚:“剪了短髮, 棄劇的快回來。 ”

唐晶替子君辯護:其實呢, 她很單純很善良的。 一般來說, 這時候, 編劇應該搞些情節、細節來說明子君的單純和善良, 但我覺得編劇黑她給黑high了, 刹不住車, 前兩集變著法兒地展現這人多沒教養。

一開場在鞋店試鞋子, 描寫反面人物是極好的:三八, 和不認識的人八卦;莫名其妙 “攻擊” 服務員, 哪兒善良;完全看不出任何尊重他人的質素。

最後,儀態全失,穿著不一樣的鞋跑出門抓小三,還給搞錯了,出盡洋相。

第二段更叫人難以忍受想打人。子君強迫賀涵開車繞路送她,被拒之後死皮賴臉地強行上車。

她在車上脫了鞋說,我這個鞋羊皮底不能沾水,要6000多塊錢呢。自我為中心,同時為了 “能讓自己成為中心” 臉也不要了。

人設是中產階級,不是惡俗的暴發戶啊。子君自己說:“我結婚前也大學畢業,也是做過辦公室白領的。”

就這雙商,還在社會呆過啊?別說什麼老公不讓她工作這種話了,就她的做人行事,分分鐘得被排擠走啊。

表現子君核心價值觀有這麼一句——在到老公辦公室抓小三,搞錯了,丟完一圈臉之後,對被冤枉的姑娘,毫無歉意,理直氣壯地來了一句:你沒結婚,你不懂,“相比婚姻,教養是完全不值一提的事情。”

結婚,居然給了一個人不知恥的勇氣。

在她心目中,教養是次要的。

再往下看,明白為什麼子君沒教養了,因為她媽就沒教養。

這媽的做法和行徑,不像媽,像 “媽咪”,活脫脫老鴇派頭老鴇腔調。

烈焰紅唇,花枝招展,一臉諂笑,哪個姑娘有錢疼哪個姑娘,嘴裡 “寶貝,乖,寶貝,媽媽疼你”,一邊還轉著眼珠子搜刮姑娘們“賣身”賺來的衣服首飾包包,心裡惦記著讓姑娘向“恩客”多要點錢。

萬一姑娘被欺負,撒潑駡街,可又怕得罪恩客,放軟身段來幾句好話。沒一樣不是老鴇的工作範疇。

親手去辦公室撕小三的戲,居然許多人覺得大快人心,可想而知,這些人看到什麼 “生剝小三衣服” 的視頻應該也都邊嗑瓜子邊加油鼓勁。

說她三觀正的,後面幾集立刻被打臉,她纏住賀涵問:“有沒有男同事,離婚的,或者正在辦離婚的都可以,給我女兒介紹——我還有一個女兒,你要是有合適的,我讓她立馬離婚!”

站在子君媽媽背後振臂高呼 “婚姻神聖不可動搖,先離婚再去找” 的諸位,內心沒有草泥馬奔過?

在智慧上來說,親自去女婿辦公室撕小三是技高一籌嗎?明明是腦子不怎麼好使的人才做得出的!

只求魚死網破,一拍兩散也就算了,轉頭還得找退路,輸到一敗塗地。子君、俊生、子君媽一桌子吃飯,俊生說了句:“媽,你憑什麼罵人?” 要我寫臺詞,一定補:“這婚,您一鬧,算幫我下了決心了,非離不可。

子君真得感謝您這後面推的一把。”

十集過去,我沒看出子君有多單純,只看出來有多討人厭。

尤其她對待朋友的態度,唐晶好心幫她,為她打算、點醒她。她卻做了兩件“為友”大忌,先以舊恩情綁架,表示當年對你如何如何好,你難道忘了?

然後,反擊揭人傷疤,說起賀涵當年 “疑似出軌”。賀涵為此賞了別人老拳,這時拳頭怎麼不落在子君臉上呢?如果遇到這種朋友,我分分鐘走人,再也不見。

從衣著、交友、做人、言談、舉止全方位展現了女主角多討人厭,多low,多沒教養——幾乎就是做人的反面教材了,這還不算是對原配最大的惡意,最大的惡意來自于吳越扮演的小三淩玲,戰鬥力爆表,“有她的照顧和陪伴,才有現在的你” “我離婚你不要有心理負擔” “我決定把你還給羅子君” 這種話都說得出,厲害。

兩相對比,更覺子君面目可憎,是個又壞又蠢的主兒。

生活中,又聰明又善良當然好,又聰明又壞也不算最糟,最怕又蠢又壞,撒潑打滾下三濫的手段抖出來,最大本事“我不要臉大家比比誰更不要臉”。

對這種人,半點辦法沒有,蠢在明面兒上,你看見她在哪兒使壞了,還能怎麼樣?最後還有一句 “我就是這樣,你能把我怎麼樣?” 。

遇到這樣的另一半,該怎麼辦?我打算冒大不韙提這樣的觀點。

當今社會怎麼看離婚這件事?是否覺得結婚後一定在一起不許分開?

我覺得,對離婚不必緊張,尤其對他人的離婚。

兩人的相處模式有很多種,可以選擇婚姻,也可以不選婚姻;有的人適合婚姻,有的人不適合婚姻;兩人一起久了,有人磨合得合適了,有人反倒生出新的齟齬。“分開”是一個選擇,不壞的選擇,並不是所有婚姻都必須一條道走到死。社會對此越寬容,就越少了那些不幸福而死綁在一起的婚姻。

都是靠別人養活的,誰也別看不起誰呀。她這種理直氣壯也是服氣的。

一旦抱有這個觀點,就不能因“婚姻”這詞縱容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實施“傷害”,還讓另一個人堅持在這段婚姻裡。家庭暴力如此,家庭冷暴力如此,其他形式的“一個人令另一個人的痛苦壓抑”也是。

總之,一段婚姻沒了快樂,我覺得,是可以選擇離婚的。

要離婚,就得承擔離婚的後果。淨身出戶也好,對簿公堂也好,為逃離婚姻而獲得自由,須付出代價。所以,我支持子君讓俊生支付贍養費,並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只是擔心她這種素質教育出來的孩子好不到哪裡去。

對小三,我不持偏激態度。不多說,兩條,發現小三,先別忙著撕別人,管好自己家裡那位;如果你永遠覺得都是別人的錯,自己呢,半點問題沒有,那即便嚇退了這一個小三,挽回了一時的婚姻,最終也只有一敗塗地。

哪兒善良;完全看不出任何尊重他人的質素。

最後,儀態全失,穿著不一樣的鞋跑出門抓小三,還給搞錯了,出盡洋相。

第二段更叫人難以忍受想打人。子君強迫賀涵開車繞路送她,被拒之後死皮賴臉地強行上車。

她在車上脫了鞋說,我這個鞋羊皮底不能沾水,要6000多塊錢呢。自我為中心,同時為了 “能讓自己成為中心” 臉也不要了。

人設是中產階級,不是惡俗的暴發戶啊。子君自己說:“我結婚前也大學畢業,也是做過辦公室白領的。”

就這雙商,還在社會呆過啊?別說什麼老公不讓她工作這種話了,就她的做人行事,分分鐘得被排擠走啊。

表現子君核心價值觀有這麼一句——在到老公辦公室抓小三,搞錯了,丟完一圈臉之後,對被冤枉的姑娘,毫無歉意,理直氣壯地來了一句:你沒結婚,你不懂,“相比婚姻,教養是完全不值一提的事情。”

結婚,居然給了一個人不知恥的勇氣。

在她心目中,教養是次要的。

再往下看,明白為什麼子君沒教養了,因為她媽就沒教養。

這媽的做法和行徑,不像媽,像 “媽咪”,活脫脫老鴇派頭老鴇腔調。

烈焰紅唇,花枝招展,一臉諂笑,哪個姑娘有錢疼哪個姑娘,嘴裡 “寶貝,乖,寶貝,媽媽疼你”,一邊還轉著眼珠子搜刮姑娘們“賣身”賺來的衣服首飾包包,心裡惦記著讓姑娘向“恩客”多要點錢。

萬一姑娘被欺負,撒潑駡街,可又怕得罪恩客,放軟身段來幾句好話。沒一樣不是老鴇的工作範疇。

親手去辦公室撕小三的戲,居然許多人覺得大快人心,可想而知,這些人看到什麼 “生剝小三衣服” 的視頻應該也都邊嗑瓜子邊加油鼓勁。

說她三觀正的,後面幾集立刻被打臉,她纏住賀涵問:“有沒有男同事,離婚的,或者正在辦離婚的都可以,給我女兒介紹——我還有一個女兒,你要是有合適的,我讓她立馬離婚!”

站在子君媽媽背後振臂高呼 “婚姻神聖不可動搖,先離婚再去找” 的諸位,內心沒有草泥馬奔過?

在智慧上來說,親自去女婿辦公室撕小三是技高一籌嗎?明明是腦子不怎麼好使的人才做得出的!

只求魚死網破,一拍兩散也就算了,轉頭還得找退路,輸到一敗塗地。子君、俊生、子君媽一桌子吃飯,俊生說了句:“媽,你憑什麼罵人?” 要我寫臺詞,一定補:“這婚,您一鬧,算幫我下了決心了,非離不可。

子君真得感謝您這後面推的一把。”

十集過去,我沒看出子君有多單純,只看出來有多討人厭。

尤其她對待朋友的態度,唐晶好心幫她,為她打算、點醒她。她卻做了兩件“為友”大忌,先以舊恩情綁架,表示當年對你如何如何好,你難道忘了?

然後,反擊揭人傷疤,說起賀涵當年 “疑似出軌”。賀涵為此賞了別人老拳,這時拳頭怎麼不落在子君臉上呢?如果遇到這種朋友,我分分鐘走人,再也不見。

從衣著、交友、做人、言談、舉止全方位展現了女主角多討人厭,多low,多沒教養——幾乎就是做人的反面教材了,這還不算是對原配最大的惡意,最大的惡意來自于吳越扮演的小三淩玲,戰鬥力爆表,“有她的照顧和陪伴,才有現在的你” “我離婚你不要有心理負擔” “我決定把你還給羅子君” 這種話都說得出,厲害。

兩相對比,更覺子君面目可憎,是個又壞又蠢的主兒。

生活中,又聰明又善良當然好,又聰明又壞也不算最糟,最怕又蠢又壞,撒潑打滾下三濫的手段抖出來,最大本事“我不要臉大家比比誰更不要臉”。

對這種人,半點辦法沒有,蠢在明面兒上,你看見她在哪兒使壞了,還能怎麼樣?最後還有一句 “我就是這樣,你能把我怎麼樣?” 。

遇到這樣的另一半,該怎麼辦?我打算冒大不韙提這樣的觀點。

當今社會怎麼看離婚這件事?是否覺得結婚後一定在一起不許分開?

我覺得,對離婚不必緊張,尤其對他人的離婚。

兩人的相處模式有很多種,可以選擇婚姻,也可以不選婚姻;有的人適合婚姻,有的人不適合婚姻;兩人一起久了,有人磨合得合適了,有人反倒生出新的齟齬。“分開”是一個選擇,不壞的選擇,並不是所有婚姻都必須一條道走到死。社會對此越寬容,就越少了那些不幸福而死綁在一起的婚姻。

都是靠別人養活的,誰也別看不起誰呀。她這種理直氣壯也是服氣的。

一旦抱有這個觀點,就不能因“婚姻”這詞縱容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實施“傷害”,還讓另一個人堅持在這段婚姻裡。家庭暴力如此,家庭冷暴力如此,其他形式的“一個人令另一個人的痛苦壓抑”也是。

總之,一段婚姻沒了快樂,我覺得,是可以選擇離婚的。

要離婚,就得承擔離婚的後果。淨身出戶也好,對簿公堂也好,為逃離婚姻而獲得自由,須付出代價。所以,我支持子君讓俊生支付贍養費,並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只是擔心她這種素質教育出來的孩子好不到哪裡去。

對小三,我不持偏激態度。不多說,兩條,發現小三,先別忙著撕別人,管好自己家裡那位;如果你永遠覺得都是別人的錯,自己呢,半點問題沒有,那即便嚇退了這一個小三,挽回了一時的婚姻,最終也只有一敗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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