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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曉剛:別讓鄉鎮幹部的野蠻成為農村法治烏雲

3月15日, 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一村民發帖反映稱, 當地鎮、村幹部到他家收取社會撫養費時被拒後打砸其房門。 針對這一說法, 當天參與砸門的村幹部呂昭聰對新京報記者回應, 由於當事人拒絕繳納社會撫養費, 村、鎮幹部遂強行進門, 目的是搬取該村民傢俱暫時抵押社會撫養費。 (3月20日《新京報》)

又是雲南鎮雄縣。 此前因將男子強制結紮事件鬧得滿世界風雨的就是此地, 最後在輿論的壓力下, 以上級部門介入調查、官員道歉、追責收場。 沒想, 那檔子風波還沒過幾天, 又冒出村幹部打砸村民家門事件,

真可謂應了那句說書詞“一波未平, 一波又起”。

不過, 這次鄉鎮幹部野蠻行為背後除了給村民造成門被破壞、精神上抖然緊張一下外, 並沒有實質性的損失。 村民汪武英透露, 砸門事件發生後, 她家中並沒有少什麼東西, 此後鎮、村幹部也沒有再到她家催要費用。 到底是什麼原因讓這班村幹部虎頭蛇尾地收了場, 不得而知, 但相信隨著社會輿論和媒體的介入, 當地有關部門又該再次“抛頭露面”表態度、決心了。

再來說說社會撫養費一事兒, 村民超生, 按國家政策徵收社會撫養費, 合情合法, 但對於拖欠社會撫養費的村民, 村幹部該怎麼辦呢?從現在的法規中不難找到答案, “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

自欠繳之日起,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 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這也就意味著, 村幹部有權上門催繳, 但沒有“強制”權。 鎮雄縣村幹部因收取社會撫養費而強行打砸村民門之行為, 輕了說是野蠻、粗暴行為, 重裡說就是違法行為。

國家是一個“制度共同體”, 農村法治建設的未來應當是在完備的法律體系下築造起來的法治意識基座,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下的搭建起來的農村城市命運共同體。 而當國家正將文明、法治的種子撒向廣大農村時, 某些權力的觸角卻依然在農村裸露出野蠻的行徑, 成為遮擋農村享受法治文明的烏雲。

可見, 村幹部“砸村民門”實則是“強行結紮”事件的“孿生兄弟”,

折射出的都是鄉鎮幹部權力野蠻。 同一個地方, 類似事件不斷上演, 有關部門不能總停留在致歉、愧疚上, 而應該進行必要的深度反思, 當村民法治意識蘇醒時, 鄉鎮幹部的思想是否跟得上時代的步伐, 行為是否符合法治的精神?

習近平總書記曾經強調, “把法治中國建設好, 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因此, 無論是“強制結紮”還是“打砸房門”, 於法無據, 於理不容, 脫離法治軌道運行的權力, 必然受到社會公眾質疑。

稿源:湖北日報網

作者:謝曉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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