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場結婚, 我應該說是嫁入了豪門, 其實我更愛的是我的老公, 他也愛我, 只是結婚十幾年了, 我只為他生了一個女兒, 公公婆婆一再施壓,
離婚以後, 我想就這樣吧, 帶著女兒好好生活, 別的都不管了。 那年我四十歲了已經, 卻不想有一個二十多歲的男孩一直在追我, 我肯定拒絕, 但是他窮追不捨, 我也就心動了。
剛開始他經營的是一家雜貨鋪, 後來我們結婚以後他說想做大一點, 我就把錢給他了, 有過一段時間他說需要加大投資, 想做一個商超, 還勸我賣掉大房子, 當時他一再保證, 我也就賣掉了大房子。
就這樣他的商超開了起來, 但是之後我卻發現他經常夜不歸宿, 動不動就飲酒作樂, 說自己有錢有一個大商超,
賺的錢我一分都沒見過, 我問他錢呢?他就沖我大聲嚷嚷, 說不要我管。
我是在受不了了, 就要和他離婚, 可是他居然不願意, 說要我給他補償, 說我浪費了他的大好青春, 我現在後悔極了, 早知道我自己帶著女兒生活多好。
你們說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