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新聞網訊近日, 樂山接連發佈高溫預警, 多地氣溫已經達到並超過37℃。 渾汗如雨的天氣, 不少勞動者仍頂著高溫開展戶外作業。 那麼, 樂山今年的高溫津貼標準又是怎樣的呢?日前, 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 樂山現行的高溫津貼標準仍為每人每天8元或10元。
據瞭解, 高溫津貼, 即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 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且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內。
據市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 根據省人社廳《關於調整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要求,
而為確保高溫天氣下我市符合條件的勞動者能獲得相應的高溫津貼, 近日, 市人社局也組織開展了相關檢查工作, 並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對不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津貼或違反其它勞動保障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保障我市勞動者合法權益。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 高溫津貼是對勞動者在高溫環境下作業的一種經濟補償, 是勞動者應當享有的福利, 不具有行業性, 只要是符合條件的勞動者, 用人單位都應當支付高溫津貼。 若出現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支付高溫津貼或存在其他違反勞動保障規定的行為, 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勞動保障維權電話或向當地勞動監察機關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