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清晨
山東的一支暴走團隊
為了鍛煉身體
走上了機動車道
卻因計程車女司機操作不當
沖進暴走隊伍, 造成一死兩傷。
事故發生後, 肇事者被刑拘
此次事故看上去雙方均有過錯
(人走在機動車道, 司機撞死人)
就事件本身, 事故責任要如何劃分呢?
雙方應承擔什麼責任呢?
首先, 女司機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刑事+民事)
刑事責任:
女司機因操作不當, 誤入“暴走團隊”造成1死2傷,
民事責任:
女司機除了承擔刑事責任外還要對受害者進行一定的民事賠償。
如果女司機所屬公司為車輛投保的車險或司機為汽車投保了車險,
那麼保險公司則承擔保額內的賠償金,
如受害者的醫療費, 計程車的修理費用等
所以說不管是私家車還是營運車輛購買足額的車險很重要
據視頻顯示, “暴走團”佔據主路內側車道行走, 肇事車輛系從後方撞入人群, 即便肇事司機承認自己存在“操作不當”, 但暴走團隊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應承擔部分責任。
如果能證明這次“暴走”活動的組織者在路線選擇、安全提示等方面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活動組織者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暴走鍛煉原本是好事,
但如果行走在機動車道就太無視交通規則了
這樣鍛煉本身就是嚴重擾亂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
還將自己置身於十分危險的境地。
對此行人和車主應該做些什麼呢?遵守交通規則, 正確場地, 正確鍛煉才是上策
不做擾亂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 不隨意上機動車道
提升安全意識, 切勿害人害己
開車上路隱患大, 不僅要防碰瓷, 還要防行人
開車要專注, 切莫玩手機走神
途經鬧市, 行人較多時要減速慢行
購買足額的車險, 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傾家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