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政府網站昨日對外公佈, 經2017年2月13日市政府第69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
石景輝同志不再擔任石家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退休;
楊惠萍同志不再擔任石家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調研員職務, 退休;
魏春儒同志不再擔任石家莊市畜牧水產局調研員職務, 退休;
馬鎖柱同志不再擔任石家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調研員職務, 退休;
張宗旺同志不再擔任石家莊市糧食局調研員職務, 退休;
黃曉勇同志不再擔任石家莊市城鄉規劃局總規劃師職務。
廊坊2017年3月6日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
決定任命張萬剛同志為廊坊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局長;
決定任命薛宏同志為廊坊市民政局局長;
決定任命甯鳴飛同志為廊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決定任命馬江水同志為廊坊市林業局局長;
決定任命王輝雲同志為廊坊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決定任命張海川同志為廊坊市建設局局長;
決定任命張志剛同志為廊坊市統計局局長;
決定任命彭建輝同志為廊坊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局長;
決定任命李豔霞同志為廊坊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
決定免去于寶華同志的廊坊市民政局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韓少奇同志的廊坊市審計局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邳振一同志的廊坊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張建明同志的廊坊市統計局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符永勝同志的廊坊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張振芳同志的廊坊市林業局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邵二玲同志的廊坊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職務。
任命郭淑鳳同志為廊坊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免去周冠華同志的廊坊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任命韓春來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豐樹根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李成佳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王海英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汪鐵剛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梁志斌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羅丕軍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丁德松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王建軍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楊立軍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吳鳳祥同志的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張偉利同志的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批准任命韓長濤同志為三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任命李恩芝同志為大廠回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任命劉振華同志為香河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任命孫志義同志為廣陽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任命孫賀增同志為安次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任命單玲同志為永清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任命武建新同志為固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任命王德峰同志為霸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任命潘建忠同志為文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任命宋君義同志為大城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任命郭成山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黃珊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馬騰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曹軍婧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張連潔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張學勝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詹顯宗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張玉旨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張彥勇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肖春路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靳衛紅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常秋瑩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劉全春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張寶劍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李向陽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何乃武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鄭建偉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袁靜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左樹森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馬健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隋永高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呂昊天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王俊傑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胡建春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劉勝華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張婧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王曉霞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李金亭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廊坊市人民政府日前下發通知:
決定任命:
薛宏同志為市社區建設辦公室主任;
甯鳴飛同志為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胡志福同志為市供銷合作聯合社主任;
姜建輝同志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
辛瑾同志為市檔案局(館)局(館)長;
郭海峰同志為廊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正處級);
王書華同志為市新世紀步行街管委會主任;
韓啟同志為市電子資訊工程學校校長;
胡晨同志為河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廊坊分校校長;
陳寶剛同志為廊坊燕京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陳剛、萬慧蘭同志為市政府副秘書長;
李克文同志為市教育局副局長;
馬啟良同志為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
解其景同志為廊坊市北京新機場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邢哲傑同志為市公安局安次分局局長(副處級);
張學軍同志兼任市公安局廣陽分局局長;
王樹忠同志為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
李清濤同志為市政府辦公室調研員;
楊德山同志為市工業和資訊化局調研員;
王政權同志為市交通運輸局副調研員。
免去:
張志剛同志市統計局調研員職務;
胡志福同志市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陳寶剛同志市教育局副局長職務;
李清濤同志市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楊德山同志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副局長職務;
于寶華同志市社區建設辦公室主任職務;
宋振友同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職務,到齡退休;
單克用同志市供銷合作聯合社主任職務;
呂建成同志市檔案局(館)局(館)長職務,提前退休;
陳新建同志市新世紀步行街管委會主任職務(關係調市環保局);
薛樹林同志市電子資訊工程學校校長職務;
張長江同志河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廊坊分校校長職務,退休;
閆萬營同志市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王振宇同志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調研員職務;
褚錚同志市政府辦公室副處級督查專員職務;
馬今爆同志市公安局安次分局局長職務;
潘分生同志市公安局廣陽分局局長職務;
馮志剛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職務;
李群同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職務,提前退休;
張洪剛同志廊坊市北京新機場工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楊少傑同志市城鄉規劃局調研員職務,提前退休;
李冬梅同志市政府辦公室調研員職務;
王和信同志市交通運輸局副調研員職務,提前退休。
因開發區優化整合,張海川同志的廊坊新興產業示範區管委會主任職務、郭海峰同志的廊坊新興產業示範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金澤年同志的廊坊新興產業示範區管委會副調研員職務自然免除。
衡水經市政府研究決定:
孫毅同志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研員,不再擔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兼就業服務局局長職務;
周立成同志任市林業局調研員,不再擔任市林業局副局長職務;
王志宏同志任市外事僑務辦公室調研員,不再擔任市外事僑務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楊蘭群同志任市駐京聯絡處調研員,不再擔任市駐京聯絡處副主任職務;
張傑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長;
趙衛星同志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馮常永同志任市公安局衡水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局長;
袁文達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副調研員;
張根謙同志任市南水北調辦副主任;
鄭英姿同志任市林業局副局長;
馬學林同志不再擔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職務;
賈儀雲同志不再擔任桃城北方工業園區主任職務;
溫敬業同志不再擔任市食品和市場監督管理局調研員職務,退休;
劉金倉同志不再擔任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副局長職務。
承德2017年2月28日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
潘豔紅為承德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張斌為承德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丁萬利為承德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
李立全的承德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張瑞林的承德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林秀玲的承德市人大常委會民族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張斌的承德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景國富的承德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決定任命:
張建文為承德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曹金崗為承德市文物局局長;
胡鳳才為承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李戰爭為承德市體育局局長;欒志宏為承德市財政局局長;顏振乾為承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決定免去:
陳恩惠的承德市環境保護局局長職務;
張建文的承德市文物局局長職務;
曹金崗的承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房寶占的承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王宇的承德市財政局局長職務;
蔡青的承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職務。
唐山唐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23日任免工作人員名單:
鮑增奇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研員(保留正縣級領導職務待遇);
孫哲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掛職,時間1年);
免去董仕成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提前退休;
黃玉剛任海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免去宗玉田海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職務;
免去角士新海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韓慶文任蘆台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免去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楊玉滿蘆台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職務;
免去莫祖江蘆台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調研員職務;
免去李維利蘆台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魏立軍蘆台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調研員職務;
免去謝鳳英漢沽管理區管委會副調研員職務;
根據試用期考核結果,同意程瑞山正式任職,任職時間從決定試用之日起計算;
因機構撤銷,宋來勇、劉西明所任空港城臨空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同意宋來勇提前退休;
張貴寶兼任市物價局局長,免去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龐秋原市物價局局長職務;
免去甄貴福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正縣)職務;
張知寶任市商務局調研員(保留正縣級領導職務待遇);
免去吳海山市商務局副局長職務;
黃三平任市公安局督察長;
免去賈文雅市公安局督察長職務;
免去王雪峰市財政局副局長職務,退休;
盧翠娟任市審計局副局長;
免去李桐市審計局副局長職務,退休;
免去王曉峰市糧食局調研員職務,退休;
免去朱全友唐山廣播電視大學校長職務,退休;
張建業任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正縣);
葉永盛任市統計局副調研員(保留副縣級領導職務待遇);
張靜任市工人醫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尚小明市工人醫院院長職務;
劉東占任市公交總公司總經理;
免去趙俊良市公交總公司總經理職務;
王寶玉任市演藝集團董事長;
免去張秀新市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喬沈軍任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趙學斌任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潘樹文任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河北日報)
任命呂昊天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王俊傑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胡建春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劉勝華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張婧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王曉霞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李金亭同志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廊坊市人民政府日前下發通知:
決定任命:
薛宏同志為市社區建設辦公室主任;
甯鳴飛同志為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胡志福同志為市供銷合作聯合社主任;
姜建輝同志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
辛瑾同志為市檔案局(館)局(館)長;
郭海峰同志為廊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正處級);
王書華同志為市新世紀步行街管委會主任;
韓啟同志為市電子資訊工程學校校長;
胡晨同志為河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廊坊分校校長;
陳寶剛同志為廊坊燕京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
陳剛、萬慧蘭同志為市政府副秘書長;
李克文同志為市教育局副局長;
馬啟良同志為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
解其景同志為廊坊市北京新機場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邢哲傑同志為市公安局安次分局局長(副處級);
張學軍同志兼任市公安局廣陽分局局長;
王樹忠同志為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
李清濤同志為市政府辦公室調研員;
楊德山同志為市工業和資訊化局調研員;
王政權同志為市交通運輸局副調研員。
免去:
張志剛同志市統計局調研員職務;
胡志福同志市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陳寶剛同志市教育局副局長職務;
李清濤同志市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楊德山同志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副局長職務;
于寶華同志市社區建設辦公室主任職務;
宋振友同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職務,到齡退休;
單克用同志市供銷合作聯合社主任職務;
呂建成同志市檔案局(館)局(館)長職務,提前退休;
陳新建同志市新世紀步行街管委會主任職務(關係調市環保局);
薛樹林同志市電子資訊工程學校校長職務;
張長江同志河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廊坊分校校長職務,退休;
閆萬營同志市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王振宇同志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調研員職務;
褚錚同志市政府辦公室副處級督查專員職務;
馬今爆同志市公安局安次分局局長職務;
潘分生同志市公安局廣陽分局局長職務;
馮志剛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職務;
李群同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職務,提前退休;
張洪剛同志廊坊市北京新機場工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楊少傑同志市城鄉規劃局調研員職務,提前退休;
李冬梅同志市政府辦公室調研員職務;
王和信同志市交通運輸局副調研員職務,提前退休。
因開發區優化整合,張海川同志的廊坊新興產業示範區管委會主任職務、郭海峰同志的廊坊新興產業示範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金澤年同志的廊坊新興產業示範區管委會副調研員職務自然免除。
衡水經市政府研究決定:
孫毅同志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研員,不再擔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兼就業服務局局長職務;
周立成同志任市林業局調研員,不再擔任市林業局副局長職務;
王志宏同志任市外事僑務辦公室調研員,不再擔任市外事僑務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楊蘭群同志任市駐京聯絡處調研員,不再擔任市駐京聯絡處副主任職務;
張傑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長;
趙衛星同志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馮常永同志任市公安局衡水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局長;
袁文達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副調研員;
張根謙同志任市南水北調辦副主任;
鄭英姿同志任市林業局副局長;
馬學林同志不再擔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職務;
賈儀雲同志不再擔任桃城北方工業園區主任職務;
溫敬業同志不再擔任市食品和市場監督管理局調研員職務,退休;
劉金倉同志不再擔任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副局長職務。
承德2017年2月28日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
潘豔紅為承德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張斌為承德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丁萬利為承德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
李立全的承德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張瑞林的承德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林秀玲的承德市人大常委會民族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張斌的承德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景國富的承德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決定任命:
張建文為承德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曹金崗為承德市文物局局長;
胡鳳才為承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李戰爭為承德市體育局局長;欒志宏為承德市財政局局長;顏振乾為承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決定免去:
陳恩惠的承德市環境保護局局長職務;
張建文的承德市文物局局長職務;
曹金崗的承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房寶占的承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王宇的承德市財政局局長職務;
蔡青的承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職務。
唐山唐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23日任免工作人員名單:
鮑增奇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研員(保留正縣級領導職務待遇);
孫哲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掛職,時間1年);
免去董仕成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提前退休;
黃玉剛任海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免去宗玉田海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職務;
免去角士新海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韓慶文任蘆台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免去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楊玉滿蘆台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職務;
免去莫祖江蘆台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調研員職務;
免去李維利蘆台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魏立軍蘆台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調研員職務;
免去謝鳳英漢沽管理區管委會副調研員職務;
根據試用期考核結果,同意程瑞山正式任職,任職時間從決定試用之日起計算;
因機構撤銷,宋來勇、劉西明所任空港城臨空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同意宋來勇提前退休;
張貴寶兼任市物價局局長,免去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龐秋原市物價局局長職務;
免去甄貴福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正縣)職務;
張知寶任市商務局調研員(保留正縣級領導職務待遇);
免去吳海山市商務局副局長職務;
黃三平任市公安局督察長;
免去賈文雅市公安局督察長職務;
免去王雪峰市財政局副局長職務,退休;
盧翠娟任市審計局副局長;
免去李桐市審計局副局長職務,退休;
免去王曉峰市糧食局調研員職務,退休;
免去朱全友唐山廣播電視大學校長職務,退休;
張建業任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正縣);
葉永盛任市統計局副調研員(保留副縣級領導職務待遇);
張靜任市工人醫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尚小明市工人醫院院長職務;
劉東占任市公交總公司總經理;
免去趙俊良市公交總公司總經理職務;
王寶玉任市演藝集團董事長;
免去張秀新市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喬沈軍任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趙學斌任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潘樹文任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河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