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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大學畢業後家裡蹲6年,最後放火燒屋逼母賣房

楚天都市報訊楚天都市報訊因無力償還貸款, 兒子竟放火燒屋逼母還貸。 昨日下午3點, 青山區法院對被告人趙某某放火一案進行了公開庭審, 並組織湖北大學法學院130余名大學生進行旁聽。 被告

被告人的母親稱, 2008年趙某某從大學畢業後, 對網路十分依賴, 開始了“與世隔絕”的6年, 每天上網18個小時, 且在遊戲中花費了大量的金錢。 轉眼已經快三十歲, 趙某某也不出去找工作, 依賴年邁的父母生活。

父母見兒子沉迷于網路, 便斷了其生活費。 趙某某便通過貸款來滿足自己花銷, 當發現自己沒有能力還債後,

竟然向母親提出, 將家中唯一住房抵押來抵償自己的債務。 母親感到十分氣憤, 之後便不再回家。

2016年6月, 趙某某見母親遲遲未回家, 將家中的棉被放在燃氣灶上點燃, 並且將棉被燃燒之後的照片發佈於其母的qq朋友群, 逼迫母親現身, 用房產抵押還債。 鄰居見其房屋冒煙報警, 隨後公安機關將趙某某抓獲。

青山法院審理此案認為, 被告人趙某某故意放火焚燒公民財物, 危害了公共安全, 尚未造成嚴重後果, 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 其自願認罪、系初犯, 並考慮其在家中放火後亦積極滅火(控制火情)等情節, 可酌情從輕處罰, 遂判處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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