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欠錢不還在下列情形下會被判刑!

人們最痛恨借錢不還的人, 很不得讓他坐牢才解恨。 首先你需要到法院起訴, 當法院判決他還錢而他還不還錢, 你要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還不還錢, 很可能會被司法拘留或判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 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有能力執行而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的, 應當認定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中規定的“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財產情況、違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令等拒不執行行為, 經採取罰款或者拘留等強制措施後仍拒不執行的;

(二)偽造、毀滅有關被執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證據, 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他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 妨礙人民法院查明被執行人財產情況, 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票證或者拒不遷出房屋、退出土地, 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四)與他人串通, 通過虛假訴訟、虛假仲裁、虛假和解等方式妨害執行, 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人員進入執行現場或者聚眾哄鬧、衝擊執行現場, 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六)對執行人員進行侮辱、圍攻、扣押、毆打, 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七)毀損、搶奪執行案件材料、執行公務車輛和其他執行器械、執行人員服裝以及執行公務證件,

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八)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 致使債權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