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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再開罰單 92.5萬美元處罰9家公司

7月13日, 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與8家無船承運人及一家未經當局許可的企業達成協議, 後者累計向前者交納92.5萬美元罰金。 以上協議罰金是由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紐約、西雅圖、南佛羅里達州區域代表及華盛頓總部員工進行調查而處罰的。

據瞭解, 上述企業同意繳納罰金, 但並不承認違反了美國航運法或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的相關條例。

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分別與美國紐約州谷溪鎮輝煌集團物流公司(Brilliant Group Logistics Corp., Valley Stream, NY)、美國崴航有限公司(King Freight (USA), Inc., Cerritos, CA)、盈高國際貨運代理(Interglobo North America, Inc., Jersey City, NJ)、上海飛集貨運代理有限公司(Fastic Transportation Co. Ltd., Shanghai, PRC)、浦東幸運船務有限公司(Pudong Prime Int’l Logistics, Inc., El Monte, CA)五家無船承運人達成獨立協定。 經美國聯邦海事委員調查, 上述企業為簽訂運輸合同, 承運貨物, 有意或故意適用僅限於某些特定船東相關貨物的不適當地、較低地運輸費率及收費標準。 此外, 在班輪運輸貿易中, 上述被調查企業所提供的班輪運輸並不符合其對外公佈的費率表。

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還與洋達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Seamaster Logistics, Inc., Diamond Bar, CA,)、拓領環球貨運(香港)有限公司(Toll Global Forwarding (Hong Kong) Limited, Hong Kong)兩家無船承運人達成共同協定。 經美國聯邦海事委員調查, 這兩家企業涉及有意或故意同意另外一家無船承運人使用其服務合同, 並收取相關費用, 這屬於非法允許非合同方享受服務合同利益, 從而違反其與海洋共同承運人的合同。 同樣, 在國際班輪運輸中, 這兩家公司也存在所提供的班輪運輸並不符合其對外公佈的費率表的問題。

而Pacific International Import Export, LLC被認為沒有美國當局許可證書, 也沒有相關財務證明, 甚至沒有對外公佈的費率表而從事無船承運業務。

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調查發現, A-Sonic Logistics (USA)公司有意或故意的從一家或多家運輸仲介公司接收貨物,

而這些運輸仲介公司並沒有公佈費率表、債券或美國航運法中規定的其他可以具有擔保功能的擔保物。 同時, 該企業也被發現其提供的運輸服務未按照其對外公佈的菲律賓及收費標準。

而每家單位具體的罰款金額如下圖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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