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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涉醫犯罪“毒瘤”不能只靠“化療”

11日, 國家衛計委網站公佈的一份檔要求, 嚴密防控、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 包括醉酒、精神或行為異常患者安排保衛人員陪診, 將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等等, 官方亮出了一系列嚴懲傷醫、醫鬧行為的“組合拳”。 (7月12日中國新聞網)

近年來, 從中央相關部門到地方再到醫院, 都能見到在不斷“升級”醫院安保, 有的地方設立了醫療公安局, 組建醫療員警, 不少地方派員警常駐醫院, 很多醫院都加強了安保力量, 一些醫院的保安戴頭盔、持警棍, 儼然成了“武裝警衛”, 甚至有醫護人員戴頭盔、持盾牌上班,

還有醫院組織醫生習武以防身。 此次衛計委再次“升級”醫院安保, 原因也是在於醫患矛盾仍然難以緩解, 傷醫事件仍然頻頻發生。

對於涉醫違法犯罪, 自然應予以依法懲處, 不能姑息。 但不斷對醫院安保“升級加碼”, 與涉醫違法犯罪一直難以遏制甚至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有很大關係。 要能預防與打擊傷醫、醫鬧行為, 加強醫院安保, 倚賴員警等治安力量, 這只是治標之策。 而如果只是一味依賴對涉醫違法犯罪的懲治來解決複雜的醫患矛盾, 甚至會起到適得其反的作用。

如果不能抓住解決醫療糾紛的重點, 只一味地加強對涉醫違法犯罪的懲治與打擊, 就算將醫院武裝到牙齒, 仍然會有一些憤懣無處發洩的人不顧後果做出傷醫的傻事來。

雖然此次衛計委提出要求醫院完善投訴舉報機制, 但這樣的要求已經提出過多年多次, 能起到的效果並不讓人樂觀。

另外, 對醫院安保一味“升級加碼”, 也會耗費更多的人力財力, 是不必要的浪費。 而現在的醫患矛盾與衝突, 早已溢出“正常水位”, 是很不正常的現象, 只去加防堤壩, 不懂挖掘泥沙疏浚河床, 這並不是“防洪”的有效辦法, 而可能讓情形變得越來越糟。 這就像治療癌症病人, 不去一勞永逸地切除腫瘤, 卻只是一味地採取放療、化療等傷害身體的方法。

更需要疏通患者的維權管道, 加快推進醫改, 讓醫護人員能回歸患者立場, 讓醫護人員憑本事吃飯, 而不是靠拿回扣、靠提成等賺取灰色收入等等。

對於涉醫違法犯罪自然應該依法嚴懲, 但要讓“醫院太平”, 最重要的是, 要切除掉醫患矛盾的“毒瘤”, 讓醫患間的關係進入良性互動階段, 改變醫護人員在患者眼中唯利是圖的“惡醫”形象, 這不僅能保護好患者切身權益, 也才是對醫護人員最好的保護。

(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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