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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女朋友和親媽同時掉水裡,到底應該先救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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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在檢察機關控申部門工作, 由於是視窗部門, 日常接觸很多來訪群眾和案件當事人, 接觸過程中感覺隨著國家法制水準的提高, 老百姓的維權意識、法律意識越來越強, 這是一個好的發展趨勢。 但是很多老百姓強烈的維權意識和薄弱的法律知識之間的矛盾導致基層法院、檢察院的承辦法官、檢察官常被指責辦案品質低, 當事人滿意率低等問題。 其實, 隨著近些年司法改革的推進, 法官、檢察官的法律素質已經有了非常大的提高, 有時候由於老百姓缺乏法律知識, 聽不懂法言法語或者認為法律規定、法律準則和他們自己內心的道德標準相背而導致老百姓對司法機關產生誤解。

優化我國的法治環境, 提高法律工者的素質是一個方面, 關鍵還是要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素養。 所以, 從今天起蕪檢君特開設法律講堂, 以普及民眾法律常識、提高民眾法律意識。

第一題:女朋友和親媽同時掉水裡, 到底應該先救誰?!

相信所有戀愛中的男同胞都曾為這道世紀難題或者這種類型的題頭疼過。 這下終於有解啦!告訴你的女朋友, 必須先救親媽。 在法律上,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義務, 當父母處於危險境地時, 子女具有法定的救助義務。 如果可以救助而不救助造成死亡結果的, 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而女朋友, 僅僅是道德義務, 不救不違法。 當然如果領了結婚證, 就另當別論了, 兩個都要救。 所以各位妹子, 以後請領了證再來問這個問題才有意義。

第二題:自己扔掉的東西被人撿了還能要回來嗎?

不能。 先占也是民法規定的一種取得所有權的方式,

拾得拋棄物的人基於先占獲得該遺失物的所有權。 這裡要注意區分遺失物和拋棄物, 由於遺失物並非物主自動放棄所有權, 根據《民法通則》規定, 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飼養動物, 應當歸還失主, 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 對於佔有他人的遺失物, 屬於不當得利, 遺失人如有證據, 可以起訴要求拾得人返還。 《刑法》規定,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 數額較大, 拒不交出的, 構成侵佔罪。

第三題:什麼是不當得利?

這是一個法言法語, 指沒有合法根據, 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 應負返還的義務。 比如上一題所說的撿到別人的遺失物並佔有屬於就不當得利。

再比如收款時多收了額外的錢屬於不當得利, 需要返還。

第四題:什麼是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 當時效期間屆滿時, 權利人將失去勝訴權利, 即勝訴權利歸於消滅。 除特別訴訟時效外, 一般情況下民事訴訟時效為兩年, 所以如果有人欠你錢將近兩年了, 抓緊時間行使債權人權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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