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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想離婚的願望特別強烈!咱們好聚好散!

朋友結婚三年, 他是朋友的第三任男友, 她說一直很愛他!我想她們會一直這樣下去。

但是朋友今年出差時在飛機上遇到一位同行攝影師,

兩人很聊的來且有些愛昧, 還交換了名片和QQ號, 大概是話題投機!

朋友回到家後不久, 便收到了一個包裹裡面是一條相機單反頸帶, 是那個攝影師送的, 原因是朋友在飛機上閒聊時說單反太重, 在脖子上掛一天太累, 攝影師說這個會舒服一點, 朋友去網上查了一下這東西要一兩百, 朋友過意不去, 問攝影師喜歡什麼, 攝影師說, 沒啥喜歡的, 送副字給他就好!

那段時間朋友一心放在那個在飛機上認識的人身上, 甚至忽略了身邊的老公。 她問我這算不算精神出軌?

朋友說她那段時間很糾結, 不過一個月後她想明白了, 是她自己說服了自己, 她認為自己是心血來潮, 而不是真的喜歡!

現在朋友一經徹底刪除了那個帶給她新鮮感的人,

還好好的和老公在一起。

說到這裡我認為;每個人不是就是愛哪個人, 而是一開始就沒好好的控制自己的感情, 即使你結了婚, 認由這種感情發展下去, 那就可以預見離婚的結果!

那麼離婚之後, 你真的可以確定能和你那位致愛在一起嗎?在一起了就真的能幸福一生嗎?如果多年後又出現一位帶給你“真愛”的人, 你又會怎樣做?

圖片來自網路與本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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