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寫劉高興之前, 我特意去麵館花十三塊錢買了碗漿水面, 連湯帶水滿口酸爽的的吃飽喝足, 擦了擦嘴, 我就十分應景的想起了劉高興和五富,
劉高興是個三十幾歲的農村老光棍, 沒爹沒娘。
五富是個拖家帶口的老實莊戶人。
劉高興托人找媳婦失敗了, 決定去城裡打工, 帶上了同村的五富, 原打算在城裡過上好日子, 到了城裡卻發現原來他倆要拾破爛。
他們在城裡拾破爛遇到了不少人, 見識了不少事兒, 後來五富發急病死在了城裡, 劉高興也不打算再回農村去了。
劉高興是賈平凹書裡面典型的男主角形象, 善良, 熱情, 長得也好, 可以說算是一個“貧窮的貴族”, 生活讓他沒了親人, 甚至賣了腎, 來城裡拾破爛, 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 可是他怎麼說的呢?
“人窮了心思就多, 人窮了見到肉就像連骨頭也嚼下肚去, 可咱既然來了西安就要認同西安, 西安不像來時想像的那麼好, 卻絕不是你恨的那麼不好, 不要怨恨, 怨恨有什麼用呢?而且你怨恨了就更難在西安生活。 ”
“比如路邊的一棵樹被吹歪了, 你要以為這是咱的樹, 去把他扶正, 比如面前來了一輛高級橋車,
我認為這樣的劉高興是一個內心十分自由的人, 如果說五富是一個來城裡賺錢的人, 劉高興則是一個徹底的, 來城裡過日子的人。
五富的故鄉永遠是鄉下老家, 他希望自己死了以後土葬在家鄉。 劉高興則是來到西安城之後, 就沒打算再回老家, 他在這裡能找到自己心裡面期待的東西, 或許是他的腎還是什麼, 反正他把這裡變成故鄉了。
生活中像五富這樣的人多, 劉高興這樣的人少。
我第一次來北京的時候, 看到很多外地人在北京賣菜做保潔, 我就想他們為什麼要來北京呢, 在家賣早餐不可以嗎?為什麼非要來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城市起早貪黑呢?
有人像五富一樣, 北京這邊賺得多, 也有人覺得換一個城市, 在陌生人之間重新生活會比較自由。 但是真正來到都市, 為了擺脫自己斤斤計較的小日子的特別少。 一般的人可能來北京賺幾年前就回去了, 也有混的不錯的在這邊買了房子生兒育女。
所以高興這個人是“貴族”, 他就貴在這種不只對自己熟悉的人好, 他希望對所有人都好, 也希望每一個城市都好。
他是用大家愛鄉村的那種樸素的情感, 愛著都市, 沒有金錢和欲望摻雜在這種愛裡, 所以我覺得難得, 也可貴。
我覺得劉高興這樣的人,不管生活品質和遭遇如何,他活的自在,自由。
能把他鄉認作故鄉,其實也不失為一件難得的好事。
我覺得劉高興這樣的人,不管生活品質和遭遇如何,他活的自在,自由。
能把他鄉認作故鄉,其實也不失為一件難得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