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進店幾分鐘, 手機就被偷走了。 ”失主潘女士對兩三天前手機失竊一事鬱悶不已, 她正準備前往警方處報警。
博主的朋友潘女士告訴記者, 她就是失主。 3月8日中午, 她到長楹天街閒逛, 進入一家服裝店鋪準備買東西。 “我幾分鐘前先在商場門口打了個電話, 順手裝在左側衣兜裡。 ”潘女士說, 自己的這部iPhone7手機購買於兩個多月前, 花了6000多元, “我在店裡看了件衣服, 旁邊有人碰了我一下。 ”潘女士並未過多在意, 等過一會兒摸手機時, 發現已經不翼而飛。
潘女士求助店員查看了店裡的監控, 發現一名女子比較可疑。
潘女士說, 因忙於其他事情, 還未來得及報警, 今天將前往派出所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