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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費」7月起新疆生活用電降為0.39元/度,平均每度降0.1634元

7月1日起,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一全疆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為每度電0.39元。

7月13日, 記者從自治區電氣化新疆協調推進辦公室獲悉,

降價後, 新疆居民生活電價水準與全國其他省區比較, 僅比青海省略高。

自治區統一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同網同價, 是新疆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 也是電氣化新疆的重要內容。

2016年, 自治區黨委、政府安排部署了全疆全社會用電同網同價電價改革工作, 明確提出, 2017年先統一全疆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水準, 今後逐步實施全疆各類用電同網同價。

此前, 自治區各地(州、市)居民生活電價水準為每度電0.455元-0.625元。 其中, 最低為奎屯市, 最高為塔城地區。 全疆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平均銷售電價為每度電0.5534元, 排在全國第12位, 處於較高水準, 較最低的青海省(每度電0.3771元)高出43%。

2017年7月1日起, 自治區統一各地(州、市)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價格, 到戶終端電價為每度電0.39元(用戶同電網公司結算電價為每度電0.39元, 不另加任何附加費用), 平均每度電降低了0.1634元, 預計每年可為全疆城鄉居民減少電費支出約13億元, 平均每戶家庭每年減少電費支出約190元。

改革後, 各地(州、市)均有降幅, 降幅在每度電0.065元-0.235元不等, 降幅較大的地州分別為塔城地區每度電降低0.18元-0.235元, 喀什和克州每度電降低0.21元, 吐魯番地區每度電降低0.196元。

據瞭解, 2015年, 自治區實施工商用電同價, 每年可為工商企業降低電費支出8.12億元。 如今, 實施全疆城鄉居民用電同網同價, 是自治區電氣化新疆工作推進惠民生的又一重大舉措,

對促進新疆社會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及長治久安都具有十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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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杜曉蘭 初審:賀彪 終審:馬顏峰

投稿:akswxb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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