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夥同他人砸車窗盜竊, 近日, 被漢台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並處罰金10000元。
經審理查明, 2015年12月27日22時許, 曾某夥同田某(另案處理)、劉某(另案處理)行至漢中市漢台區供電大道,
2016年2月11日淩晨1時許, 曾某夥同張某、劉某行至漢中市漢台區街心花園, 張某將一輛白色路虎越野車副駕駛側玻璃撬碎, 劉某進入車內盜取尼康牌相機等, 後3人逃離現場。
2016年2月17日淩晨, 曾某夥同劉某、王某行至漢中市漢台區文化街, 劉某將一輛奧迪Q7越野車後排右側的車玻璃撬碎, 盜取車內香煙數條, 後3人逃離現場。
2016年3月3日淩晨, 曾某夥同劉某、王某行至漢中市漢台區七中巷,
2016年3月7日, 公安機關在漢台區前進路“螞蟻”網吧將曾某抓獲。 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人曾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夥同他人採用破壞性手段盜竊作案4起, 涉案金額17328元, 數額較大, 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漢台區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曾某主觀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客觀上採取撬碎汽車玻璃的方式多次竊取車內財物, 盜竊財物價值共計17328元, 數額較大, 被告人曾某構成盜竊罪,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曾某犯盜竊罪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成立, 應依法懲處。
被告人曾某在參與實施的4起盜竊犯罪中負責望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