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間, 魚水之歡乃是人之本性。
戀愛期間, 剛剛談戀愛的年輕人, 內心充滿了對愛情的渴望與憧憬。 偶爾的親親抱抱, 就能讓讓兩個人面紅耳赤。
剛步入婚姻的男女, 這時候的男女少了戀愛的矜持, 少了一點青澀, 多了一些渴望, 這個時候就能理所當然的做一些想做的事情了。
30歲的女人如狼似虎, 男人何嘗不是這樣。 這個時候的我們, 身上多了些成熟的韻味, 不再顯得年輕幼稚, 有的只是在我們身上看到的成熟。 對生活的壓力多了些尋求安全的眼神。
離婚的男人女人, 比別人多了一份經歷, 對感情多了一份經驗。 想開的人會比別人活的更加的自由自在, 無可顧及。 但是在生理上的需求一樣的渴望, 渴望得到安慰與滿足。
40歲的男人女人, 這個時候, 正常的話, 還孩子都已經快成年了。 但是內心的渴望一點也不會減少, 會更加向對方尋求, 渴望能夠得到對方的愛
“性”人之本性, 是人的正常生理需求。 夫妻之間, 男人女人都需要通過這個來滿足物質所代替不了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