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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別人留條路,讓自己少堵牆

(一)

前兩年我賣房子時, 發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兒。

賣那套房子時, 我跟我的買家約定:我收齊尾款後, 按理應該要把房子交付給買家,

但我新房子還在搞裝修, 我想等我新房子裝修好再搬走。 最多只需要再住多三個月, 這三個月算是我租他們的房子, 並且按市場價按日給他們租金。

我說, 就這幾個月的時間差, 我懶得帶著一老一小搬來搬去, 這個條款是我賣房子的附加條件, 同意你就買, 不同意我就另找買家。

買家看我給的日租金挺高(一個月算下來比市場月租價要多一千來塊), 便欣然答應了。

豈料, 我新房還在裝修, 買家就說他岳父改了主意要提前來幫他們裝修, 要我立刻搬走。

他說:“我租給你, 一個月收你六千房租, 但房貸我一個月要還一萬, 你還覺得委屈是嗎?”

看到這話, 我真是一臉懵逼, 對這種邏輯佩服得五體投地:他不把房子租給我,

這一萬的房貸就不需要還了?他為什麼會覺得被我白白占了四千塊的便宜?他還房貸是他自己跟銀行之間的法律關係, 而我付他房租是我跟他之間的法律關係, 這根本就是兩回事, 他怎麼有本事把這兩件事扯到一起去並腦補我占了他天大的便宜?

事情到了這個地步, 雙方只能“開撕”了。

簽房子買賣協議的時候, 因為嫌再簽一份補充協議挺麻煩, 加上仲介和買家都拍著胸脯保證能接受我要多住三個月的附加條款, 而且買家態度看起來特別誠懇, 看到我願意把房子賣給他們, 還專程跑來送了我一個盆栽。

我想著, 大家好歹都是體面人, 說過的話不能不算數, 就沒跟他簽署租賃協定, 可是, 這會兒對方反悔了, 我連證據都沒有。

我把這事兒跟仲介說了, 仲介找對方聊了聊, 然後回復我:“也是我大意了, 沒讓你們簽署書面協定。 不過, 對於不講信用的人而言, 即便就是簽署了白紙黑字的協定又有什麼用, 他能找到一萬種理由來毀約。 ”

仲介不再願意摻和這事兒, 我就跑去找買家協商, 我說:“很好, 不想和平解決這個問題是吧?你是不是覺得, 你現在出爾反爾不遵守口頭約定把我趕走了, 我就找不到方法治你了?你們不是著急把戶口轉進來然後結婚生子, 給孩子上戶口麼?你去查查相關的規定, 如果我拖著不把我的戶口從這套房子轉出去, 你的戶口能不能轉得進來?我的孩子離上小學還早, 我一點都不介意拖你個兩三年呢。 對了, 關於轉戶口這事兒,

跟我向你多租三個月房子一樣, 當時也沒有簽署協議, 也只是我們之間的口頭約定。 還有哦, 現在房子是你的了, 水電費、煤氣費、物業費我統統不交, 到時候我搬走了, 這裡停水停電、被物業三天兩頭上門催繳費, 可影響不到我。 還有, 我可以馬上搬走, 但你要把我惹毛了, 我想找你晦氣很容易, 因為我知道你住在哪兒, 但我住哪兒你知道嗎?耍無賴誰不會?我奉陪到底!”

對方一聽, 就著急了。 當晚就跑我家裡來跟我協商, 態度大為緩和, 只不過有些話還是說得很刺耳:“姐姐, 你一定要這麼斬盡殺絕嗎?現在我家裡也是有特殊情況, 老人家想早點幫我們把房子裝修好, 你不搬出去我們搞不了裝修。 你看我們對你多好是吧?看你離婚了,

一個人帶著孩子可憐, 孤兒寡母的, 才讓你多住一段時間。 ”

這話聽得我哭笑不得, 我說:“你覺得我需要你的可憐?這是兩回事。 多住一段時間, 是我們雙方平等協商的結果, 不是你對我的施捨。 ”

那之後, 買家時不時跑到門外來觀望, 我覺得面對這類人再住下去自己也很不爽, 最後提前搬走了。

搬家的時候, 我想起這些不快, 把以後用不到的傢俱也都搬走了、丟掉了, 之前準備留給他們的窗簾也都卷走, 之前準備贈送給他們的剩餘幾年的寬頻費也以最便宜的價格轉賣了。 我暗齪齪地想:“呀, 原來我這個堅持捐助貧困孩子十年的人, 壞起來的時候也可以這麼壞。 ”

我把這事兒講給一個跟我同期賣房子的朋友聽, 她說:“哈哈哈,我也遇到這種情況。約定好了讓我多住兩個月,結果買家天天蹲在門口,硬是逼我提前搬走了,害我搬了兩次家。你知道嗎?你好歹還給他們留了空調、煤氣灶、冰箱、洗衣機和一些傢俱,還把這期間你用的水電煤氣物業費什麼的結清。我比你過分,我一顆釘子都沒留給他,費用也一直沒去結。”

“有些人哪,不懂誠信生財、和氣生財的道理,為了抓住眼前那點蠅頭小利,往往損失更多。我們這都還算是好的,我真的聽說過有些買家因為太雞賊、太斤斤計較,惹毛了賣家。然後賣家在搬走之前,不惜花多點錢找人來把窗戶玻璃全部打碎、把地板撬起來、把帶不走的東西全部砸壞,最後收拾這些爛攤子的是買家而已。”

我後來認真回顧了下跟買家之間發生的這起不愉快事件,然後發現:其實對方如果態度好一些,以協商或請我行個方便的口吻提出自己的訴求,我未必不會同意。誰讓我是個耳根一軟就恨不能掏心掏肺對別人的熱心腸呢?可對方完全無視當初我和他們的口頭約定,上來就說我“死賴著不走”,說是同情我是個單親媽媽才讓我多住兩個月,我立馬就產生了對抗情緒,內心裡隱藏的惡意就上來了,這事兒自然也就沒法善始善終。

決定一件矛盾能不能得到妥善解決的,往往是當事人雙方的態度,而不是矛盾本身。

如果你有求於別人,那麼,讓對方氣順了,事情也就好辦了。

我把這一點原則貫徹到了買房子的過程中。

賣掉房子後,我買的是廣州城區中小學旁邊的二手房。

在跟賣家溝通的過程中,敲定最關鍵的交易價格後,在其他方面我儘量站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比如,房子還沒過戶到我名下,賣家就同意我提前一個月進場裝修,我馬上主動結清了這一個月的水電費、物業費。因為我的買家變卦,導致我搬新家的時間提前,我跟賣家協商能不能提前入住,賣家同意了,然後我為了感謝賣家給我這個方便,贈送了他五六百元的禮品。賣家搬走傢俱時,不小心在我已經刷好漆的門和牆壁上留了幾道劃痕,他跟我道歉,我說這是小事情,沒什麼關係。

當然,雙方和和氣氣、善意理解對方的行為,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彼此心氣兒很順,整個買賣過程中沒有發生任何不快。過戶當天,一個早上辦不完手續,中午一起吃飯時我們倆都搶著買單。辦理房貸時,因為對方手頭有資源,所以給我走了綠色通道,我拿到了最低的利率折扣並且以最快的速度把房貸辦下來了。

仔細想想:如果當初我計較那一個月幾百元的水電費、物業費,計較門上、牆壁上被傢俱刮出來劃痕,那麼對方定然不會在我申請貸款時主動幫我的忙,那後面這些上幾萬的房貸利息費用我又如何能省得下來?

(二)

我常常給女兒講這樣一個故事:

驢馱著沉重的貨物,氣喘吁吁地請求一匹馬:“幫我馱一點東西吧,對於你來說,這不算什麼,對我來說卻可以減輕不少負擔。”

馬不高興地回答:“你憑什麼讓我幫你馱東西!”

不久,驢累死了。主人將驢背上的所有貨物加在馬背上,馬懊悔不已。

我告訴她:“幫助別人,就是幫助自己。與人方便,就是與己方便。”

我們社區有一條僅供一輛車通過的小巷,其實那條小巷也不長,就十米左右。有時候,我去車庫停車,也會遇上對頭來車。遇到這種情況,我一般都會主動避讓。有的人見我避讓,會搖車窗下來做個手勢表達感謝。

某一回,從車庫停好車出來,我看到兩輛車停在小巷中間不停對對方按喇叭,意思再明顯不過:“你退回去,讓我先過去。”

過了好一陣,我帶孩子去游泳,經過那個小巷時,還看到兩輛車還停在那裡。進車庫的那個車主人已經不在車上,另外一個車主很氣憤地站在路邊給物業處打電話。

看到這副情形,我暗笑:“這都是何苦呢?”

孔子把這層意思表達得更文雅,他說:“己欲立則立人,己欲達則達人”。翻譯成白話文,這句話的意思便是:自己要站得住腳,也要設法讓別人站得住腳;自己要事事行得通,也要設法讓別人事事行得通。這句話主張,在自己謀求生存與發展的同時,也要幫助他人生存與發展,不能只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忽視了他人的存在,更不能以犧牲他人的利益為代價來謀求自己的生存與發展。

以前我們看《半夜雞叫》,總覺得所有地主都跟周扒皮一樣,為了長工們能多幹些活,半夜三更起來學雞叫,讓長工們提早起床為他披星戴月地勞作。

可後來,我們慢慢發現,很多地主並不會這樣,相反,他們對長年呆在自己家幹活的長工、管家,是很大度的,因為這些人掌握了自己家族的秘密、瞭解自己家的情況,如果對他們不好,他們很有可能會秉持“反正我光腳的不怕你穿鞋的”的觀念,然後做出對地主家有害的事情。

《紅樓夢》裡,劉姥姥早年喪偶,膝下無兒,依傍女婿狗兒生活,因見女婿家生活艱難,就想起舊時狗兒的爺爺與金陵老王家連過宗,認過侄兒,便牽強附會,僅憑這一點點祖輩間早已疏遠的關係,撕下老臉,頗費周折,攜帶外孫板兒來到賈府。

她通過王夫人陪房周瑞媳婦,進榮國府找到了未曾謀面的王夫人侄女王熙鳳,說明來意,向她求告,希望顧念舊情,給點幫助。

這次求見,擔當管家重任的王熙鳳,對衣衫襤褸的劉姥姥雖然感到陌生,一時還摸不著頭腦,但她聽到劉姥姥訴說的舊時“連宗認侄”的經過,以及家境貧窮,冒失前來乞求幫助的來意後,並沒有持強權勢,以貎取人,高高在上,聽而不聞,將祖孫的訴求於不顧,而是和藹接待,問長問短,深表同情與憐憫,不忍心讓劉姥姥空手而歸。

如果王熙鳳當時嘲弄了劉姥姥一頓,那麼,賈府敗落時,王熙鳳的女兒巧兒可能真的被賣入青樓了。

所謂“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人、事、物乃至家境是在不斷變化的,順利的不可能永遠順利,貧窮的也不會永遠貧窮;富貴的不可能一直富貴,貧賤的也不會一直貧賤,時運輪回的事是常有的。

我們每個人的一生中,可能都會遇到很多不可思議的事情。有時候,我們只是出於簡單的、説明別人的目的才去做一件事,但最終這件事卻會令自己受益。相反,如果只是為了一點點蠅頭小利,就搞得別人認定你這個人不值得交,相當於是把自己的路又堵死了一條。

塞內卡也說:“讓自己獲得好處的最佳方法,就是將好處施諸別人。”所以,你想要獲得好的成就、好的因緣,就是要佈施、要服務、要説明別人。

這些話聽起來挺雞湯,但“理”就是這麼個理啊。

與你共勉。

她說:“哈哈哈,我也遇到這種情況。約定好了讓我多住兩個月,結果買家天天蹲在門口,硬是逼我提前搬走了,害我搬了兩次家。你知道嗎?你好歹還給他們留了空調、煤氣灶、冰箱、洗衣機和一些傢俱,還把這期間你用的水電煤氣物業費什麼的結清。我比你過分,我一顆釘子都沒留給他,費用也一直沒去結。”

“有些人哪,不懂誠信生財、和氣生財的道理,為了抓住眼前那點蠅頭小利,往往損失更多。我們這都還算是好的,我真的聽說過有些買家因為太雞賊、太斤斤計較,惹毛了賣家。然後賣家在搬走之前,不惜花多點錢找人來把窗戶玻璃全部打碎、把地板撬起來、把帶不走的東西全部砸壞,最後收拾這些爛攤子的是買家而已。”

我後來認真回顧了下跟買家之間發生的這起不愉快事件,然後發現:其實對方如果態度好一些,以協商或請我行個方便的口吻提出自己的訴求,我未必不會同意。誰讓我是個耳根一軟就恨不能掏心掏肺對別人的熱心腸呢?可對方完全無視當初我和他們的口頭約定,上來就說我“死賴著不走”,說是同情我是個單親媽媽才讓我多住兩個月,我立馬就產生了對抗情緒,內心裡隱藏的惡意就上來了,這事兒自然也就沒法善始善終。

決定一件矛盾能不能得到妥善解決的,往往是當事人雙方的態度,而不是矛盾本身。

如果你有求於別人,那麼,讓對方氣順了,事情也就好辦了。

我把這一點原則貫徹到了買房子的過程中。

賣掉房子後,我買的是廣州城區中小學旁邊的二手房。

在跟賣家溝通的過程中,敲定最關鍵的交易價格後,在其他方面我儘量站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比如,房子還沒過戶到我名下,賣家就同意我提前一個月進場裝修,我馬上主動結清了這一個月的水電費、物業費。因為我的買家變卦,導致我搬新家的時間提前,我跟賣家協商能不能提前入住,賣家同意了,然後我為了感謝賣家給我這個方便,贈送了他五六百元的禮品。賣家搬走傢俱時,不小心在我已經刷好漆的門和牆壁上留了幾道劃痕,他跟我道歉,我說這是小事情,沒什麼關係。

當然,雙方和和氣氣、善意理解對方的行為,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彼此心氣兒很順,整個買賣過程中沒有發生任何不快。過戶當天,一個早上辦不完手續,中午一起吃飯時我們倆都搶著買單。辦理房貸時,因為對方手頭有資源,所以給我走了綠色通道,我拿到了最低的利率折扣並且以最快的速度把房貸辦下來了。

仔細想想:如果當初我計較那一個月幾百元的水電費、物業費,計較門上、牆壁上被傢俱刮出來劃痕,那麼對方定然不會在我申請貸款時主動幫我的忙,那後面這些上幾萬的房貸利息費用我又如何能省得下來?

(二)

我常常給女兒講這樣一個故事:

驢馱著沉重的貨物,氣喘吁吁地請求一匹馬:“幫我馱一點東西吧,對於你來說,這不算什麼,對我來說卻可以減輕不少負擔。”

馬不高興地回答:“你憑什麼讓我幫你馱東西!”

不久,驢累死了。主人將驢背上的所有貨物加在馬背上,馬懊悔不已。

我告訴她:“幫助別人,就是幫助自己。與人方便,就是與己方便。”

我們社區有一條僅供一輛車通過的小巷,其實那條小巷也不長,就十米左右。有時候,我去車庫停車,也會遇上對頭來車。遇到這種情況,我一般都會主動避讓。有的人見我避讓,會搖車窗下來做個手勢表達感謝。

某一回,從車庫停好車出來,我看到兩輛車停在小巷中間不停對對方按喇叭,意思再明顯不過:“你退回去,讓我先過去。”

過了好一陣,我帶孩子去游泳,經過那個小巷時,還看到兩輛車還停在那裡。進車庫的那個車主人已經不在車上,另外一個車主很氣憤地站在路邊給物業處打電話。

看到這副情形,我暗笑:“這都是何苦呢?”

孔子把這層意思表達得更文雅,他說:“己欲立則立人,己欲達則達人”。翻譯成白話文,這句話的意思便是:自己要站得住腳,也要設法讓別人站得住腳;自己要事事行得通,也要設法讓別人事事行得通。這句話主張,在自己謀求生存與發展的同時,也要幫助他人生存與發展,不能只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忽視了他人的存在,更不能以犧牲他人的利益為代價來謀求自己的生存與發展。

以前我們看《半夜雞叫》,總覺得所有地主都跟周扒皮一樣,為了長工們能多幹些活,半夜三更起來學雞叫,讓長工們提早起床為他披星戴月地勞作。

可後來,我們慢慢發現,很多地主並不會這樣,相反,他們對長年呆在自己家幹活的長工、管家,是很大度的,因為這些人掌握了自己家族的秘密、瞭解自己家的情況,如果對他們不好,他們很有可能會秉持“反正我光腳的不怕你穿鞋的”的觀念,然後做出對地主家有害的事情。

《紅樓夢》裡,劉姥姥早年喪偶,膝下無兒,依傍女婿狗兒生活,因見女婿家生活艱難,就想起舊時狗兒的爺爺與金陵老王家連過宗,認過侄兒,便牽強附會,僅憑這一點點祖輩間早已疏遠的關係,撕下老臉,頗費周折,攜帶外孫板兒來到賈府。

她通過王夫人陪房周瑞媳婦,進榮國府找到了未曾謀面的王夫人侄女王熙鳳,說明來意,向她求告,希望顧念舊情,給點幫助。

這次求見,擔當管家重任的王熙鳳,對衣衫襤褸的劉姥姥雖然感到陌生,一時還摸不著頭腦,但她聽到劉姥姥訴說的舊時“連宗認侄”的經過,以及家境貧窮,冒失前來乞求幫助的來意後,並沒有持強權勢,以貎取人,高高在上,聽而不聞,將祖孫的訴求於不顧,而是和藹接待,問長問短,深表同情與憐憫,不忍心讓劉姥姥空手而歸。

如果王熙鳳當時嘲弄了劉姥姥一頓,那麼,賈府敗落時,王熙鳳的女兒巧兒可能真的被賣入青樓了。

所謂“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人、事、物乃至家境是在不斷變化的,順利的不可能永遠順利,貧窮的也不會永遠貧窮;富貴的不可能一直富貴,貧賤的也不會一直貧賤,時運輪回的事是常有的。

我們每個人的一生中,可能都會遇到很多不可思議的事情。有時候,我們只是出於簡單的、説明別人的目的才去做一件事,但最終這件事卻會令自己受益。相反,如果只是為了一點點蠅頭小利,就搞得別人認定你這個人不值得交,相當於是把自己的路又堵死了一條。

塞內卡也說:“讓自己獲得好處的最佳方法,就是將好處施諸別人。”所以,你想要獲得好的成就、好的因緣,就是要佈施、要服務、要説明別人。

這些話聽起來挺雞湯,但“理”就是這麼個理啊。

與你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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