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 為加大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打擊力度, 2016年最高檢共對“山東徐玉玉案”等62起重大電信網路詐騙案掛牌督辦。 全國檢察機關全年共批准逮捕電信詐騙犯罪19345人, 嚴厲打擊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活動。
據介紹, 2016年5月11日, 最高檢下發《關於切實做好打擊整治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有關工作的通知》, 要求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加大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打擊力度, 確保打擊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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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在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騙工作中,
◐ 對於電信網路詐騙案件, 一律依法快捕快訴;
◐ 對重大電信網路詐騙案件, 一律組成專班集中辦理;
◐ 對重點整治地區, 一律加大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的力度。
在專項打擊行動中, 最高檢要求各級檢察機關突出工作重點, 重點打擊出售、非法提供、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 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黑廣播”、手機惡意程式等犯罪活動。
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屬於新型網路犯罪, 在司法實踐中, 案件定性、證據採信適用等方面遇到不少新情況新問題。 對此, 最高檢與最高法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及共同犯罪、關聯犯罪的定罪量刑、證據認定、案件管轄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進一步明確了法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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