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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信口頭宣傳購房只認合同

買房是大事, 不僅支出大, 過程也相當漫長, 若遇到不稱職的銷售或不負責任的房企, 後續或許會遇到許多煩心事。

精明的購房者,

在購房過程中要注意哪些問題?江門市住建局相關人士表示, 購房切忌輕信口頭宣傳和承諾, 對於不寫進合同內的“承諾”, 不要輕信, 一切以合同為准。

2016年購房問題過百宗

買房涉及方方面面, 稍有不慎便可能發生不愉快的事情。

目前, 買房最易產生哪些糾紛?南都記者從江門市住建局獲悉, 2016年, 江門市住建局受理市民網上(含12345政府服務熱線和江門市住建局官方網站)所反映的購房問題合計有114宗, 主要分為四種類型, 其中, 商品房交付使用問題, 包括商品房品質、社區規劃等, 此類問題最多, 合計有48宗;其次, 涉嫌違規銷售, 包括銷售人員述語與實際情況不符等, 此類問題有25宗;價金事項問題, 包括退還“誠意金”、滯納金繳付等,

此類問題23宗;此外, 合同事項問題也有18宗, 此類問題包括簽訂、備案和合同糾紛等。

有問題可向市住建局反映

南都記者查詢江門12345網站看到, 關於購房過程中, 市民反映的問題種類多樣, 其中關於退還定金、誠意金等問題產生糾紛的問題頗為常見。 2016年7月, 有市民簽訂認購書後, 認為開發商並未主動出示相關檔, 要求退訂遭到開發商拒絕。 對此, 市住建局介入協調, 建議雙方按照認購書條款協商解決問題。

開發商違規銷售的情況在去年也頗為常見, 2016年9月, 江海區樓盤匯嘉南灣被市住建局通報。 匯嘉南灣在未取得預售證的情況之下, 收取預購者“購房誠意金”, 該行為被市住建局通報。 此外, 城中也有不少樓盤品質問題被市民投訴,

商品房交付過程中產生 糾紛較為常見。

“我局通過12345政府服務熱線、局網站和諮詢電話及時處理人民群眾在購房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各樣問題, 如房地產開發公司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收取誠意金、合同備案、延遲交樓等糾紛, 只要我局接到市民反映或者其他管道獲知相關資訊, 都會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介入處理。 ”市住建局相關人士表示。

Q & A

購房問題多, 對此, 南都記者向江門市住建局諮詢, 該局相關人士對於購房各種問題予以解答, 並且給予購房者相關建議。

房企需取得預售證方可賣房

Q:買房下定時應注意什麼?

A: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銷售商品房, 不得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認購書或者以任何形式收取購房人的意向金(誠意金)、定金,

所以在交錢之前應該確認該樓房是否已經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Q:滿足什麼條件的商品房才可以銷售?

A:商品房的銷售可分為預售和現售, 對於購房人通俗一點來說就是開發商申領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者辦理了現售備案手續, 具體可以到銷售現場或者上我局官網查閱相關情況。 (其中預售商品房要查閱的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現售商品房要查閱的是《受理商品房現售備案通知書》)

Q:看房被要求交“誠意金”, 該交嗎?

A: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 2條的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 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

也就是說, 開發商未能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者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的, 不得銷售所涉商品房, 也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

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 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 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買房時不要輕信口頭承諾

Q: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要注意什麼?

A:根據平時我們遇到的一些投訴糾紛, 建議購房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認真閱讀、理解合同條款。 購房對普通市民家庭來說,是一項大宗消費,雖說現在網簽合同的格式採用了國家制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但對於合同條款具體規定的內容,購房人應該認真對待,詳細瞭解,若有疑問及時提出,有條件的可諮詢律師或向專業人士請教,以防範霸王條款和法律風險。

(2)不要輕信口頭宣傳和承諾。對開發商廣告宣傳、銷售人員口頭承諾的事項,如果不寫進合同中,將來糾紛發生時,會造成購房人維權困難。因此,應以合同為准。

(3)保留宣傳材料以備將來維權之用。對於內容明確具體的廣告等宣傳材料,在法律上具有邀約的性質,具備法律效力。購房人要注意收集保留,將來一旦發生糾紛,可能具有證據的價值。

Q:市民購買商品房前,需要掌握哪些資訊?

A:在購買商品房前,市民應瞭解一些購房的相關法律法規、開發商的經濟實力和誠信情況,以及通過查閱現場公示資料瞭解樓盤的情況等。另外,國家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有註冊資本和專案資本金的要求,沒有實力的開發商,即使有承諾也可能難兌現。購房人可以通過瞭解工商註冊和專案立項有關資訊瞭解開發商的經濟實力。

目前,房地產市場誠信體系正在逐步建設,今後,隨著誠信體系的逐步完善,市民可以通過優秀企業評選情況、企業誠信排名情況,比較完整地瞭解房地產企業的誠信度。

此外,購房人一定要向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的開發商,或其委託的代理經紀機構購房(代理經紀機構必須到當地住建部門進行備案,備案證必須在銷售現場公示,我局官網也會及時更新已經備案的名單),此外的其他單位或個人,均不能作為售房人進行商品房銷售。

Q:樓盤的資訊情況一般可以通過哪些管道瞭解?

A:第一是查閱樓盤現場公示資料。銷售商品房時,開發商必須在售房處顯著位置,集中公示樓盤情況及資料,除了剛才提到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受理商品房現售備案通知書》之外,主要的資料還包括《營業執照》、《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修建性詳細規劃圖》、《歷次修改的規劃公示及經核准同意修改的施工圖》、公共配套設施和建築詳細清單、商品房價格備案書、房地產測繪報告書、商品房預(現)售方案、規劃圖等資料。如果屬於商品車位(庫)銷售的,還要滿足公示滿一個月的條件。

第二是查閱當地住建部門官網。目前江門中心城區的商品房預售資訊,都會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公佈,市民可以隨時上網瞭解欲購單元的銷售情況。

購房對普通市民家庭來說,是一項大宗消費,雖說現在網簽合同的格式採用了國家制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但對於合同條款具體規定的內容,購房人應該認真對待,詳細瞭解,若有疑問及時提出,有條件的可諮詢律師或向專業人士請教,以防範霸王條款和法律風險。

(2)不要輕信口頭宣傳和承諾。對開發商廣告宣傳、銷售人員口頭承諾的事項,如果不寫進合同中,將來糾紛發生時,會造成購房人維權困難。因此,應以合同為准。

(3)保留宣傳材料以備將來維權之用。對於內容明確具體的廣告等宣傳材料,在法律上具有邀約的性質,具備法律效力。購房人要注意收集保留,將來一旦發生糾紛,可能具有證據的價值。

Q:市民購買商品房前,需要掌握哪些資訊?

A:在購買商品房前,市民應瞭解一些購房的相關法律法規、開發商的經濟實力和誠信情況,以及通過查閱現場公示資料瞭解樓盤的情況等。另外,國家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有註冊資本和專案資本金的要求,沒有實力的開發商,即使有承諾也可能難兌現。購房人可以通過瞭解工商註冊和專案立項有關資訊瞭解開發商的經濟實力。

目前,房地產市場誠信體系正在逐步建設,今後,隨著誠信體系的逐步完善,市民可以通過優秀企業評選情況、企業誠信排名情況,比較完整地瞭解房地產企業的誠信度。

此外,購房人一定要向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的開發商,或其委託的代理經紀機構購房(代理經紀機構必須到當地住建部門進行備案,備案證必須在銷售現場公示,我局官網也會及時更新已經備案的名單),此外的其他單位或個人,均不能作為售房人進行商品房銷售。

Q:樓盤的資訊情況一般可以通過哪些管道瞭解?

A:第一是查閱樓盤現場公示資料。銷售商品房時,開發商必須在售房處顯著位置,集中公示樓盤情況及資料,除了剛才提到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受理商品房現售備案通知書》之外,主要的資料還包括《營業執照》、《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修建性詳細規劃圖》、《歷次修改的規劃公示及經核准同意修改的施工圖》、公共配套設施和建築詳細清單、商品房價格備案書、房地產測繪報告書、商品房預(現)售方案、規劃圖等資料。如果屬於商品車位(庫)銷售的,還要滿足公示滿一個月的條件。

第二是查閱當地住建部門官網。目前江門中心城區的商品房預售資訊,都會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公佈,市民可以隨時上網瞭解欲購單元的銷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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