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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包頭市白雲鄂博礦區招聘10名教師簡章

一、招聘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合同制中小學教師。 具體招聘計畫詳見《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範圍

2017屆應屆畢業生及往屆畢業生;在白雲礦區服務期滿的基層專案人員。 (特殊學歷、專業等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 30周歲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後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放寬至33周歲(1984年3月1日及以後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資格條件, 具體要求參見《招聘崗位表》。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等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曾被辭退和開除公職的人員。

4、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5、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且必須用二代身份證原件報名。 報名時, 報考者須先簽署《考生承諾書》, 然後提交報名資訊表2份, 並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張(特別提醒報考者:報名資訊表要求機打2份, 手寫無效;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後將無法修改, 其他資訊在資格審查通過後也將無法修改)。

報考者須對本人所填報資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填報虛假資訊或隱瞞重要資訊報名的人員, 一經查實, 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處理。

(二)報考資格審查

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白雲礦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 並與報名工作同步進行。

審查時考生須持《報名資訊表》、二代身份證、戶口名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17屆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攜帶所在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出具的應屆畢業及所學專業證明)、學籍線上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需有二維驗證碼)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和影本一份參加審查。 戶籍在集體戶上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戶籍頁影本並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蓋章確認。

服務期滿的“專案人員”考生, 須提供服務專案證書原件和影本。

(三)報名結果的確認

1、報考者提交報名資訊現場審查通過的, 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審查通過的人員要進行交費, 報考費每人70元, 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全部完成。

2、2017年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不收取報考費;農村牧區特困家庭、城市享受低保家庭的報考者可免交報考費。 享受減免報考費用政策的考生, 攜相關減免證明材料及身份證影本、於報名結束前提交到報名審查組, 經審查確認後可免交報考費。

(四)准考證領取

報考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在報名地點領取准考證,領取時間請考生自行留意白雲礦區人民政府網站。

五、考試

(一)考試開考比例

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應達到3:1方可開考, 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白雲礦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開考。

(二)考試方式、科目

本次考試科目為面試, 考試採取隨機抽題, 準備後試講的方式進行, 面試滿分為100分。 本次考試不設蒙語試題。

(三)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考點設在白雲礦區, 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 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准考證, 否則不准參加考試。

(四)加分因素

1、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的考生在面試成績後加1分。

2.在我區各學校擔任代課教師的考生憑學校開具的證明、歷年工資表, 在面試成績後每滿1年加0.5分。

3、白雲區戶籍人員(戶籍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白雲礦區生源(生源所指:白雲礦區戶籍考生因考入大學直接遷至學校集體戶籍中,

現仍在該學校集體戶籍中的人員),在面試成績後加5分。

以上加分取最高分值, 不累計。

符合加分因素的考生, 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名簿、證明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工資表影本, 到白雲礦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確認後, 方具有加分資格。

(五)考試總成績的確定和成績公佈

面試結束後, 招聘崗位按照面試成績加加分項目, 確定考試總成績, 總成績在白雲礦區人民政府網公示3個工作日。

(六)進入考察資格範圍人員的確定

招聘崗位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 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範圍考生名單。 名單在白雲礦區人民政府網公示3個工作日。

六、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白雲礦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實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現情況,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複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資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工作結束後,按照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範圍人選。

(二)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進行。

體檢在縣級體檢機構進行。具體體檢工作由白雲礦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招聘資格。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招聘資格的,從該崗位考生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招聘審批

(一)公示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以及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統一在白雲礦區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招聘審批

1、公示期滿,對公示名單無異議者,經白雲礦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准,被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一學期。試用期結束後,教育局會同人事等相關部門和學校對被聘人員教學能力和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對能夠圓滿完成本職工作,經考核合格的人員,予以正式聘用;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人員,取消聘用。

2.招錄人員正式聘用,工資待遇參照白雲礦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合同人員執行。

八、其他

(一)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本簡章由白雲礦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點擊“閱讀全文”獲取崗位表、報名表

名單在白雲礦區人民政府網公示3個工作日。

六、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白雲礦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實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現情況,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複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資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工作結束後,按照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範圍人選。

(二)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進行。

體檢在縣級體檢機構進行。具體體檢工作由白雲礦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招聘資格。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招聘資格的,從該崗位考生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招聘審批

(一)公示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以及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統一在白雲礦區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招聘審批

1、公示期滿,對公示名單無異議者,經白雲礦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准,被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一學期。試用期結束後,教育局會同人事等相關部門和學校對被聘人員教學能力和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對能夠圓滿完成本職工作,經考核合格的人員,予以正式聘用;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人員,取消聘用。

2.招錄人員正式聘用,工資待遇參照白雲礦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合同人員執行。

八、其他

(一)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本簡章由白雲礦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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