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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辦公區養狗,你們到底在防什麼?

市民申先生去南寧市城市廣場管理處民族廣場辦公室諮詢事情時, 不料被裡面的狗咬傷了腿。 由於被咬傷勢較重, 申先生去南寧市疾控中心之後,

又去了自治區疾控中心處理, 花了3000多元醫藥費。 民族廣場辦公區相關人員向申先生道歉, 並賠償了相關費用, 同時表示, 會儘快把辦公區的三條狗都處理掉。 (7月15日《南國早報》)

我們在為申先生的遭遇感到同情時, 不禁會產生疑惑, 那就是在機關辦公區的院子裡, 怎麼會有人養狗呢?

我們知道, 狗, 尤其是圈養的狗, 對主人會很親密, 然而對外人可能會充滿敵意, 外人一不小心就會受到它們的攻擊。 因此, 包括機關辦公區在內的公共場所, 一般是不允許養狗的。 南寧市民族廣場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 這三隻狗是為了看護辦公區的院子而養的, 特別是工作人員不在的時候, 三隻狗能對陌生人起到威懾作用。

但是《南寧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八條已明確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機關辦公區、醫院服務區、學校(含幼稚園)的教學區、學生宿舍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為禁止養犬區。 因此, 無論以何種理由, 在機關辦公區養狗, 都是不被允許的。

而且, “養狗能對陌生人起到威懾作用”的理由也難以服眾。 因為陌生人可不止包括那些心懷不軌的人, 對狗來說, 前來辦事諮詢的群眾也是陌生人。 如果不分青紅皂白, 統一對陌生人進行防範, 勢必會因一刀切而讓群眾覺得“很受傷”。 退一步講, 如果辦公區內實在沒人, 把狗放在院子裡或許還情有可原。 但是申先生去諮詢問題的時候, 辦公區明明是有工作人員值班的, 那為什麼還把狗放在院子裡?

或許真正讓申先生覺得難受的, 不是被狗咬了, 而是在他被狗咬了之後, 並沒有人及時前來進行處理。 辦公區相關負責人對此解釋說, 是他們誤會了申先生, 以為申先生是過來“找茬的”。 但就算申先生真是來“找茬的”, 難道工作人員就可以避而不見?難道就可以任由其被狗咬?從這件事就可以看出, 有些機關工作人員真的存在不負責任的心態, 把群眾的訴求當做“找茬”, 不僅不及時作出解決, 甚至放狗防範之。 如此粗暴的手段, 如何讓群眾滿意?

任何政府機關部門, 要想全面貫徹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必須努力營造溫馨、體貼的氛圍, 讓群眾有家的感覺。 在辦公區裡養狗, 或許可以起到看守院子的作用, 但難免會讓群眾產生一種不安甚至提心吊膽的感覺。

在科技如此發達的今天, 為什麼還要依靠這種低效且危險的手段?雖然申先生已經獲得了道歉和賠償, 但相關工作人員必須進行深刻的反省, 轉變自己的工作作風和態度, 以坦誠之心積極回應群眾訴求, 這才是讓群眾放心、讓自己安心的唯一手段。

文/柯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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