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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寧通報4起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問題,村支書挪用200萬扶貧款被開除黨籍

近日, 青海省西寧市紀委對近期查處的4起扶貧領域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大通縣長寧鎮長寧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焦維禮私自出讓村集體土地問題。

2015年, 焦維禮在村級事務管理中未能正確履行職責, 在未征得村民同意的情況下私自簽訂協定出讓村集體土地。 2012年至2016年, 焦維禮將投入本人名下洗煤廠的314萬元扶貧整村推進村企共建專案資金未按協議給村民分紅, 侵害了群眾利益, 違反了群眾紀律。 2017年3月13日, 大通縣紀委給予焦維禮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大通縣石山鄉上豐積村黨支部書記祁生壽、村委會主任米進福違反群眾紀律問題。 2015年10月, 祁生壽、米進福違反精准扶貧政策和規定, 按照家族門戶確定精准扶貧對象, 精准識別不准, 將不符合條件的7戶農戶納入扶貧對象, 違規享受產業扶持政策資金、生活補助合計22.2萬元。 2017年3月13日, 大通縣紀委給予祁生壽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給予米進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湟源縣波航鄉納隆村黨支部書記楊文全等挪用扶貧項目資金問題。 2015年, 波航鄉經濟發展服務中心將納隆村實施連片養殖扶貧專案的211萬元扶貧項目資金分別轉入納隆村黨支部書記楊文全和“增新養殖專業合作社”法人李增財的個人帳戶, 兩筆資金先後被楊文全和李增財挪作他用。 2016年10月26日, 湟源縣紀委給予楊文全開除黨籍處分。 楊文全、李增財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挪用的211萬元資金已全部追繳。 2017年3月, 湟源縣紀委對波航鄉紀委書記趙鑫、縣民政局副局長董守惠、縣農牧局副局長盧寶林、波航鄉經濟服務中心主任張承元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對波航鄉黨委書記顏生晏、縣農牧局副局長康海文、縣委統戰部副部長馮斌(2016年3月前任縣農牧局副局長)進行了誡勉談話。

湟中縣魯沙爾鎮西村黨支部原書記趙洪等違反群眾紀律問題。 2011年,時任西村黨支部書記趙洪、村委會主任石維龍、村黨支部副書記郭滿堂違規向危房改造項目補助高的3戶農戶收取1.8萬元, 以每戶3000元的標準平分給了項目補助低的6戶農戶, 違反了農戶危房資金不得均分的規定。 此外, 2009年、2010年、2012年, 趙洪重複申請享受危房改造項目補助1.92萬元, 其子女違規領取林地徵用補償資金2.223萬元。 2017年6月7日, 湟中縣魯沙爾鎮黨委給予趙洪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石維龍、郭滿堂黨內警告處分。 違規所得已全部追繳。 (賈權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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