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娃在前, 結婚在後, 還能不能申領生育保險金呢?
日前, 就有對碩士夫妻為騙領8萬元生育保險金, 改結婚時間而雙雙獲刑。
吳某夫婦都是碩士畢業,
考慮到自己一直繳納生育保險金, 但是因為結婚與孩子出生先後的問題, 就不符合規定, 不能申領。 對此“不能理解”的夫妻倆決定更改提交材料的影本資訊, 他們把真實的結婚證先掃描到家裡的電腦上, 用ps進行篡改, 將登記日期從2016年4月20日改為2016年1月20日, 將結婚時間提前了3個月。 這樣一來, 2016年1月結婚, 2016年2月生孩子, 這個順序就顯得順理成章了。
然而就在8萬塊保險金順利裝進口袋的兩天后, 街道計生辦核查發現吳某夫婦造假。 日前, 經靜安區檢察院以詐騙罪提起公訴, 法院判處丈夫吳某有期徒刑2年半, 緩刑2年半, 處罰金8000元;判處戚某有期徒刑3年,
生育險報銷准爸媽需要提前知道的那些事
生育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規定, 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 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主要包括兩項。
與此同時, 我國生育保險要求享受的物件必須是合法婚姻者, 即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按婚姻法規定辦理合法手續, 並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等的公民, 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是不能享受相關生育保險待遇的。
吳某和戚某在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下生育一女, 違反了我省計劃生育的相關政策, 因此不能享受生育保險的相關待遇。 造假騙保, 還受到了相應的處罰。
對於大多數家庭來說, 生孩子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想要孕育小寶寶的准爸媽們, 要提前瞭解好生育保險政策, 才能充分享受生育險帶來的“最大”福利, 確實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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