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掌中九江
近日, 在304省道瑞昌市桂林辦事處洪嶺胡興磚廠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瑞昌公安交管大隊民警仔細尋找事故證據, 勘驗事故現場, 識破了肇事司機的謊言, 讓肇事者受到了應有的法律制裁。
路人被撞送去搶救
3月18日9時36分許, 瑞昌公安交管大隊南義中隊接到市民黎先生報警稱, 在304省道桂林辦事處洪嶺胡興磚廠路段, 他的一輛農用車與一輛二輪摩托車相撞, 有人重傷。 接警後, 該中隊民警張愛國及協勤人員立即趕往事故現場。 在現場, 民警發現摩托車倒在瑞昌至范鎮方向右車道的路邊, 車頭朝範鎮方向, 路邊有一灘血跡。 另一邊朝瑞昌方向停有一輛農用車及兩輛小車, 現場圍觀的群眾較多。
當問及是誰報的警, 一姓黎的司機講是他報的警, 黎某稱農用車是他的, 剛剛從範鎮過來, 準備拉一車磚, 他只知道有人出事了, 他怕是與他車子發生的碰撞,
“好心”司機謊稱有目擊者
就在現場勘察一度陷入僵局的時候, 黎某告訴民警磚廠裡有人看到是一輛白色小車撞的。 有了目擊證人, 這個事情就好辦了。 於是民警同黎某一起來到磚廠找目擊證人, 可一進磚廠, 黎某又說忘了目擊證人是誰, 民警只好到磚廠裡去詢問, 可是轉了一圈也只有一個工人在廠裡, 當民警詢問其事故情況時, 對方稱整個廠裡當天就他一個人上班,
真相:報警司機賊喊捉賊
民警站在馬路上, 四處查看, 在事故發生的周邊沒有找到攝像頭, 難道真的是他自己摔倒的?幾位民警冒雨又對現場進行一遍地毯式勘察。 功夫不負有心人, 終於在距離摩托車正常行駛車道5米處, 找到一小塊散落物, 進過現場比對, 證實這塊散落物正是摩托車扶手上的黑色橡皮。 這說明摩托車當時並不是和農用車同向行駛, 而是對向。
在證據面前, 黎某終於熬不住了, 當時他確實是和摩托車對向行駛, 因為他駕駛農用車超車時未注意觀察對面車輛,
目前, 肇事司機黎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事故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責任編輯:吳雪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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