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津貼是什麼?
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 給予的生活費用。
二、領取的條件是什麼?
1、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的生育婦女,
2、非本市戶籍的從業婦女, 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且在單位工作、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生育的。
3、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 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6個月以上。 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准, 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三、計算方式
生育津貼=單位平均工資÷30天×假期天數(包含產假和生育假)
1、單位平均工資計算:平均工資指生育當月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如果平均工資高於市職工平均工資300%按市職工平均工資300%計算。
2、生育醫療費補貼:妊娠7個月以上或不滿7個月早產的3000元, 當然有不幸的流產的話也有補貼。
3、生育生活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比例支付,
剩餘部分由用人單位支付。
舉個例子:
四、領取準備材料
1、戶口本、身份證、夫妻雙方結婚證、准生證、小孩出生證明。
2、出院小結(蓋就診醫院章)
由於各地區具體政策和所需材料有所區別,
如在妊娠期的准媽媽或準備要寶寶夫妻可以諮詢當地的社保局瞭解具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