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超標電動自行車“套牌”蒙混過關新交規實施後罰款上限1000元

圖說:長寧交警查獲一批懸掛他人牌照的電動自行車 交警供圖

【新民晚報·新民網】明顯超標的電動自行車, 卻掛著交警部門核發的正規非機動車牌照。

近日, 長寧交警在執法中查獲一批懸掛他人牌照的電動自行車, 車主均被處以200元罰款。 交警提醒, 3月25日新修訂道交條例實施後, 罰款上限將提升到1000元。

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規定, 從今年3月1日起本市未登記上牌的電動車將禁止上路。 連日來, 很多市民都前往全市交警部門的各個電動車上牌點辦理上牌業務。 然而, 另外一部分人卻動起了歪腦筋。

近日, 長寧交警在執法中發現, 一輛電動車明顯超標, 卻掛著交警部門核發的非機動車牌照, 於是攔下來盤查。 經查, 民警發現這輛車的車架號跟牌照資訊不符, 明顯是張冠李戴。 車主王小姐告訴民警, 這輛車是她本人購買的, 但牌照卻是朋友的,

因為自己的車子不符合上牌規定, 便借用了他人的牌照上路出行。 經過民警教育, 王小姐才意識到套用他人牌照是違法行為, 交警依法對其作出了罰款200元的處罰。

圖說:據瞭解, 這些車輛大多數是不符合上牌規定的非標車輛 警方供圖

長寧交警隨後加大了對此類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先後查獲了20餘輛套用他人牌照的非機動車。 這些車輛大多數是不符合上牌規定的非標車輛, 車主大多聲稱牌照是借用親戚、朋友的。 交警對這些車主均處以了200元罰款, 並沒收牌照。

長寧警方提醒廣大市民, 電動車牌照和車輛資訊是一一對應的, 請到正規的商家購買符合規定的車輛, 並到交警部門登記上牌, 切勿貪圖方便或心存僥倖, 借用他人牌照違法上路。 交警將持續對此類違法行為嚴查嚴處。 3月25日上海市新的道交條例實施後, 套用他人非機動車牌照上路行駛的, 將被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