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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近代居然會官派學生來華留學

人員構成

關於近代日本首批官派留華學生, 不明或漏誤之處甚多, 首當其衝的便是人員構成問題。 以下略作考證。

從現有檔案來看, 除了私人自費來華遊歷求學者外, 最早獲日本官方批准來華留學的, 當數明治初年的藩費留學生。 1870年8月2日, 豐津藩向外務省申請派遣藩士日下薩藏赴“支那國上海修行英學三年”。 8月14日, 山口藩亦申請派遣畔合太三郎赴上海“修業英學”。 外務省在審核後, 於8月15日批准兩人來華。 於是, 日下(24歲)、畔合(21歲)分別持123號、124號護照前往上海留學。 一年後, 岡田好成和井川訥郎也由松江藩派往香港學習“英學”。

從岡田、井川分別獲批第466號、467號護照來看, 其留學申請也得到了外務省批准。

圖片說明:護照記錄。 「本官勘合帳外國官一號」、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請求番號:3-8-5-5。

不過, 有別於中央政府的官派留學, 藩費留學由於派遣主體為藩政府, 缺乏整體制度規劃與全域考量, 派遣行為也多是個別藩、個別人的偶發之舉, 且人數有限, 並未帶動留學生派遣制度的產生。 真正開啟近代日本對華官派留學生制度先河的, 則是1871年由中央政府派遣的首批留華學生。

據日本國立公文書館所藏檔案顯示, 1871年5月17日,

太政官下令派遣“鹿兒島藩小牧善次郎、伊地知清次郎, 高知藩桑原戒平, 佐賀藩成富忠藏、福島禮助”五人赴“清國留學”, 並於同日命令外務省發放渡航許可。 這一派遣命令亦記入《太政官日誌》5月17日條, 後被“明治新聞集成”等資料集轉載, 因而傳播較廣。 除上述五人外, 太政官還分別於18、24日下令派遣水野淳造(名古屋藩)、黑岡勇之助(鹿兒島藩)赴“清國留學”。 以上檔案記錄成為有關近代日本官派留華學生的最早記載。

小牧等七人來華留學的事實也可由其他檔案予以印證。 根據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收藏的外務省護照頒發記錄, 小牧善次郎、伊地知清次郎、桑原戒平、成富忠藏、福島禮助、水野淳造(記錄記作“水野淳藏”)六人依次獲批第459至464號護照,

而黑岡勇之助則獲批第468號。 這與太政官頒佈留學命令的名單順序相同, 七人的出境事由都是“清國留學”。 同時, 以上七人的名字還出現在同年6月伊達使團來華締約的相關檔案中。 其中記載:“六月廿日到。 搭生山西。 留學生。 鹿兒島藩伊知地清次郎(季方)、同小牧善次郎(昌業)、同黑岡勇之丞(季備)、土州藩桑原戒平(義質)、尾州藩水野惇造(遵)、佐賀藩福島禮助(武韶)、同成富忠藏(清風)。 ”關於前半部分“六月廿日到。 搭生山西”, 後文將詳細解讀。 後半部分中的“土州”“尾州”分別為高知藩(亦稱“土佐”)、尾張藩之別稱, 而“伊知地清次郎”“水野惇造”“黑岡勇之丞”雖與“伊地知清次郎”“水野淳造”“黑岡勇之助”略有出入, 但可確認為同一人。
由此看來, 七名留學生已于1871年6月20日抵達中國。 以上兩份史料與前述太政官批文形成互證, 說明留學生七人確已受命來華。 此外, 從七人姓名記入伊達使團檔案來看, 首批留華學生的派遣與伊達使團來華有密切聯繫。

不過, 現有研究對首批留華學生人員構成存在一些誤解。 較有代表性的是“九人說”, 即將其界定為前述小牧善次郎、成富忠藏、福島九成(福島禮助之別名)、水野遵、黑岡季備五人, 以及薩摩藩的吉田清貫、兒玉利國、池田道輝、田中綱常四人。 對比可知, “九人說”少了桑原戒平、伊地知清次郎兩人, 而增加吉田等四人。 所以, 問題的焦點便集中在吉田四人是否為首批官派留華學生。 其實, “九人說”主要依據日本東亞同文會編《對支回顧錄》的記述。 據其記載:吉田四人於1871年5月或7月與小牧等五人同期來華留學,併合稱為“維新後留華之先驅”。由於四人後來確曾來華,而《對支回顧錄》在編撰順序上又依次為九人立傳,給人以九人為一整體的印象。加之《對支回顧錄》具有重要的資料價值,關於九人的記述也未受異議,於是便有學者將九人視為首批官派留華學生。日本學者小林一美,中國學者桑兵、戚其章皆持此觀點。

圖片說明:東亜同文會編『対支回顧録』(下)原書房、1978。

然而,這一認識存在兩個問題。一是過分依賴《對支回顧錄》,忽略了該書未記載的桑原、伊地知兩人。二是缺乏檔案支撐。除《對支回顧錄》的記述外,在現有檔案中找不到任何有關吉田四人來華留學的申請、批函,且在1872年之前外務省頒發的全部600餘份護照中,亦不見四人姓名。所以可以確定:吉田四人並不屬於日本政府派遣的首批留華學生。關於四人的身份,有兩種可能。一是《幕末明治海外渡航者總覽》依據《日本人名大事典》,將兒玉利國記為藩費留學,或可推測四人或非明治中央政府派遣的官費留學生,而是由薩摩藩派往中國的藩費留學生。由於某種原因,他們未向外務省提交留學申請及護照等必要的申請手續,便於1871年自行來華。二是由於四人後來在日本侵台前直接接受軍方命令潛入臺灣進行軍事偵察,所以四人當初亦或為日本軍方派赴中國進行軍事偵察之間諜,而非留學生。

所以,真正由日本中央政府正式派遣的首批留華學生,還是前文已證實的七人。

來華經過

相較于人員構成,學界對首批留華學生來華經過的認識更加模糊不清。不過,通過仔細分析比對檔案及時人日記,仍可梳理大致經過。

日本政府關於派員來華留學的討論始於1871年。據當年4月外務省發給太政官的報告記載:“據查,依彼國北京外邦之留學生規則,凡有諸國願遣子弟入學傳習者,應許其修業。立滿、漢助教各一人,教語言文字。且所司者追給居室服食器用。若有學成後願歸國者,應任其意。另,魯西亞(即俄國——引者注)留學生受教之時,以滿、漢各一人為助教,掌事其子弟教育,於北京國子監學校進行。據此,今般政府欲派遣留學生,大抵可援彼例……現今歐洲留學生規則已實施,故于清國可經精細調查談判,且由辦務使等予以確定。”其中,“彼國北京外邦之留學生規則”即中國對在北京留學的外國學生的培養及管理辦法;而“歐洲留學生規則”當指1870年明治政府頒佈的《海外留學規則》。故此,依文意可知明治政府已於1871年4月重將對華派遣留學生問題提上議事日程,計畫依照剛頒佈的《海外留學規則》,同時參考中方對外國留學生的培養及管理辦法,以及俄國留華學生在京聘請滿漢教習之成例,安排學生來華留學。

1871年是近代中日關係史上極為重要的一年。由於柳原前光已於前一年與清政府達成締約意向,明治天皇遂于當年5月15日下詔,命令大藏卿伊達宗城任欽差全權大臣,由外務大丞兼文書正柳原前光輔佐,率團來華締結《中日修好條規及通商章程》。使團一行於5月17日從東京啟程。巧合的是,就在當天太政官也下達了派遣小牧等五人來華留學的命令。

關於首批留華學生來華具體經過,由於獲批日期與使團出發為同一天,且福島禮助(是時已更名“福島九成”)後來曾在報告中提及“五月受太政官之命,隨伊達前大藏卿前往北京”,於是便有了上述幾人隨伊達使團同船來華的認識。

圖片說明:石幡貞就啟程當日情形所作詩文。石幡貞(謙斎)『清國紀行桑蓬日乗』(上)有所不為斎、1871、頁4。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隨使團來華的石幡貞所記之日記,為瞭解使團來華的具體過程提供了依據。據其所記:使團一行於5月17日從東京築地來到橫濱,18日晚7時乘美國蒸汽輪船啟程前往上海。隨後5月26日抵達上海,6月2日換船北上,7日抵達天津。關於啟程當日的情形,石幡在5月22日作詩記述,詩文前兩句雲“辛未五月十八夕,全權大使發海灣。一行其人二十一,此日暴雨浸半天”。這裡透露了一個重要的資訊,即使團正式成員為21人。石幡在日記開篇曾詳細記載使團人員構成:官員及隨員13人,包括“大臣”伊達,“輔翼”柳原,參事三人:津田真道、長炗、鄭永甯,隨員八人:宮下惟清、穎川重寬、齊藤知一、穎川雅文、津久井遠、土子豐憲、滿川成種、小曾根豐明;加上從士八人,合計21人。這與詩文中的“一行其人二十一”相符。值得注意的是,石幡在抵達天津前的日記中從未提及還有留學生同行。石幡對使團成員姓名、人數記述如此細緻,若有留學生隨使團同船來華,絕不會隻字不提。結合前文使團啟程三天后“大學”尚在與太政官討論如何向留華學生頒發許可,或可推斷:5月17日受命留華的五人及水野、黑岡二人並未與伊達使團同船來華。

那麼,福島的“隨伊達來華”又如何解釋呢?福島所述出自其向海軍省提交的報告,依理不應有誤。事實上,如前所述幾位留華學生的姓名,確實出現在伊達使團的相關檔案中。外務省保存的《欽差全權弁理大臣等與清國官吏往復書翰》,較為完整地收錄了伊達使團來華締約期間與中國官員的往來書函。其中,在8月1日使團與在津中國官員基本敲定條約正文細節的書函後,列有“附單”一頁,對使團成員做了統計。對照石幡所記啟程時的人員名單,可以發現這份統計較之有所增員。據其記載此時使團有“官員十四人”,即在日記提到的官員及隨員13人的基礎上,增加了“品川”;此外還有“附屬三名、從者十名、隨帶書生七名,記三十四名。外雇用中國人十名,總計四十四名。”品川即日本駐上海臨時領事館負責人品川忠道。使團在滬略有停留,由日本駐上海官員陪同來津並雇傭一些中國人同行自在情理之中。但更引人注意的是多出的“隨帶書生七名”。作為向中國政府提交的使團成員名單,事關在華一切行動,這一資訊不會有誤,即在使團中確有七名“書生”。那麼“書生”是否就是指首批留華學生呢?

圖片說明:日本公使一行進京護照。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A03023009000、欽差全権弁理大臣等清國官吏ト往復書翰(國立公文書館)。

就在“附單”的後一頁,附有李鴻章于同治十年即1871年7月為使團來京向江蘇記名海關道孫士達發放的護照,內印:“給照事照得現有日本公使伊達等隨帶人員並公行李等件進京。飭派江蘇記名海關道孫道伴送前往,合行給予護照。”可知,孫士達受李鴻章之命,負責陪同使團進京。結合石幡日記8月4日記:“四日。微雨。孫士達來報,雲開行北京之船隻已具備。器具行李一時搬運入船……船有五隻:大者二,使員乘之;小者三,留學士七人占其一,孫士達主從一隻,轎子奴僕一隻。滿川成種、早野茂卿因病留守”。可以得出結論:所謂“留學士”“書生”皆指七名首批留華學生,且七人整理行囊於1871年8月初隨使團同船進京。這也進一步印證了首批留華學生只有七人的觀點。不過,留學生七人是如何來華的呢?

這便需與前述“六月廿日”史料結合來看。該史料記在同冊檔案的一頁天頭處,在“六月廿日到。搭生山西。留學生”後便是前述七名留學生的姓名。這一記述過於言簡意賅,特別是“搭生山西”一句更不易理解。對此,孫偉珍將“搭”轉譯為“接”,將“山西”解讀為當時伊達使團與清朝官員在津的談判地點“山西會館”,並將原文“到 搭生山西”譯作“接至山西”。如果“山西”指“山西會館”,既言“接至”,那麼是否為使團駐地呢?關於使團在津駐地,據石幡日記記載:6月7日使團一行從天津登陸後,“七日晴,著紫竹林……至三叉河……向左折有門,旗昌行(輪船會社——引者注)是也。主人姓劉名森,地之右族,升三品銜。昨秋派發之來使曾館於此。今茲亦因之而為欽差公館。”從中可知,由於去年秋柳原來華時曾住在旗昌洋行,所以使團此行也將其作為在津欽差公館。而柳原在1870年出使天津期間向外務省發回文書的落款為“書于天津三岔河上旗昌洋行”,印證了石幡日記的記述,說明伊達使團一行抵津後確實住在旗昌洋行。所以,山西會館並非使團駐地,而是兩國締約的談判地點,且將留學生直接“接至”兩國重要的談判場所,或於理不通。

圖片說明:檔案天頭處記錄留學生名單。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A03023009000、欽差全権弁理大臣等清國官吏ト往復書翰(國立公文書館)。

其實,此處的“山西”是指航行于上海—天津間的“山西號”蒸汽輪船。據日記6月1、2日記載:“六月朔晴夜十時乘山西汽船赴天津”,“二日猶未發,至夜四時始開船。蓋本船為洋人將清國之貨物運輸至天津、煙臺、上海、香港等地而設,與橫濱所乘之美國郵船相比,不及其半。”這說明使團由滬來津乘坐的是“山西號”蒸汽船。前述“六月廿日”史料中的“山西”也應指此船,這才能解釋文中為何用“搭”字。所以,此條記述應解讀為“六月廿日留學生七人搭乘山西號船抵達”天津,與使團會合。換言之,留學生與使團確實並未同船來華,而是到天津後才會合的。

此外,《對支回顧錄》也提供了一條重要資訊,即在派遣黑岡季備來華的公文落款處記有“今月晦日東京出發渡航”,即黑岡在5月24日接到留學命令後,於同月晦日即30日從東京出發來華。參考《幕末明治海外渡航者總覽》依據《太政類典》將小牧、伊地知、桑原三人來華時間皆記作5月25日,以及留學生“六月廿日”抵津的記錄,可進一步得出結論:留學生一行並未於5月17日隨伊達使團同船來華,而是在獲批留學的數日後,分別從日本啟程(其中小牧三人可能同行),全員抵滬集合後搭乘山西號船於6月20日抵津與使團會合,隨後於8月初隨使團同船進京。

留學生進京後,並未在京常住下來。據1872年11月26日外務省回函正院所載:“上年七月伊達從二位入清議約之際,學生七名奉本朝之命留學。來天津,于使節進入北京之際隨行,稍後先期返回上海。其後過半前往香港,修行洋學。”可知,由於某種原因,外務省醞釀的仿照俄國在京聘請滿漢教席教學的計畫並未成功。於是,留學生一行只得返回已設有臨時領事館的上海,開始了留學生活。

至此便可回答上文問題,即福島所述“隨伊達來華”並非強調與伊達使團同船出發,而是指在使團訪華之際來華,並隨使團由津進京,其後轉赴上海等地留學。這便是近代日本首批官派留華學生來華的大體經過。

據其記載:吉田四人於1871年5月或7月與小牧等五人同期來華留學,併合稱為“維新後留華之先驅”。由於四人後來確曾來華,而《對支回顧錄》在編撰順序上又依次為九人立傳,給人以九人為一整體的印象。加之《對支回顧錄》具有重要的資料價值,關於九人的記述也未受異議,於是便有學者將九人視為首批官派留華學生。日本學者小林一美,中國學者桑兵、戚其章皆持此觀點。

圖片說明:東亜同文會編『対支回顧録』(下)原書房、1978。

然而,這一認識存在兩個問題。一是過分依賴《對支回顧錄》,忽略了該書未記載的桑原、伊地知兩人。二是缺乏檔案支撐。除《對支回顧錄》的記述外,在現有檔案中找不到任何有關吉田四人來華留學的申請、批函,且在1872年之前外務省頒發的全部600餘份護照中,亦不見四人姓名。所以可以確定:吉田四人並不屬於日本政府派遣的首批留華學生。關於四人的身份,有兩種可能。一是《幕末明治海外渡航者總覽》依據《日本人名大事典》,將兒玉利國記為藩費留學,或可推測四人或非明治中央政府派遣的官費留學生,而是由薩摩藩派往中國的藩費留學生。由於某種原因,他們未向外務省提交留學申請及護照等必要的申請手續,便於1871年自行來華。二是由於四人後來在日本侵台前直接接受軍方命令潛入臺灣進行軍事偵察,所以四人當初亦或為日本軍方派赴中國進行軍事偵察之間諜,而非留學生。

所以,真正由日本中央政府正式派遣的首批留華學生,還是前文已證實的七人。

來華經過

相較于人員構成,學界對首批留華學生來華經過的認識更加模糊不清。不過,通過仔細分析比對檔案及時人日記,仍可梳理大致經過。

日本政府關於派員來華留學的討論始於1871年。據當年4月外務省發給太政官的報告記載:“據查,依彼國北京外邦之留學生規則,凡有諸國願遣子弟入學傳習者,應許其修業。立滿、漢助教各一人,教語言文字。且所司者追給居室服食器用。若有學成後願歸國者,應任其意。另,魯西亞(即俄國——引者注)留學生受教之時,以滿、漢各一人為助教,掌事其子弟教育,於北京國子監學校進行。據此,今般政府欲派遣留學生,大抵可援彼例……現今歐洲留學生規則已實施,故于清國可經精細調查談判,且由辦務使等予以確定。”其中,“彼國北京外邦之留學生規則”即中國對在北京留學的外國學生的培養及管理辦法;而“歐洲留學生規則”當指1870年明治政府頒佈的《海外留學規則》。故此,依文意可知明治政府已於1871年4月重將對華派遣留學生問題提上議事日程,計畫依照剛頒佈的《海外留學規則》,同時參考中方對外國留學生的培養及管理辦法,以及俄國留華學生在京聘請滿漢教習之成例,安排學生來華留學。

1871年是近代中日關係史上極為重要的一年。由於柳原前光已於前一年與清政府達成締約意向,明治天皇遂于當年5月15日下詔,命令大藏卿伊達宗城任欽差全權大臣,由外務大丞兼文書正柳原前光輔佐,率團來華締結《中日修好條規及通商章程》。使團一行於5月17日從東京啟程。巧合的是,就在當天太政官也下達了派遣小牧等五人來華留學的命令。

關於首批留華學生來華具體經過,由於獲批日期與使團出發為同一天,且福島禮助(是時已更名“福島九成”)後來曾在報告中提及“五月受太政官之命,隨伊達前大藏卿前往北京”,於是便有了上述幾人隨伊達使團同船來華的認識。

圖片說明:石幡貞就啟程當日情形所作詩文。石幡貞(謙斎)『清國紀行桑蓬日乗』(上)有所不為斎、1871、頁4。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隨使團來華的石幡貞所記之日記,為瞭解使團來華的具體過程提供了依據。據其所記:使團一行於5月17日從東京築地來到橫濱,18日晚7時乘美國蒸汽輪船啟程前往上海。隨後5月26日抵達上海,6月2日換船北上,7日抵達天津。關於啟程當日的情形,石幡在5月22日作詩記述,詩文前兩句雲“辛未五月十八夕,全權大使發海灣。一行其人二十一,此日暴雨浸半天”。這裡透露了一個重要的資訊,即使團正式成員為21人。石幡在日記開篇曾詳細記載使團人員構成:官員及隨員13人,包括“大臣”伊達,“輔翼”柳原,參事三人:津田真道、長炗、鄭永甯,隨員八人:宮下惟清、穎川重寬、齊藤知一、穎川雅文、津久井遠、土子豐憲、滿川成種、小曾根豐明;加上從士八人,合計21人。這與詩文中的“一行其人二十一”相符。值得注意的是,石幡在抵達天津前的日記中從未提及還有留學生同行。石幡對使團成員姓名、人數記述如此細緻,若有留學生隨使團同船來華,絕不會隻字不提。結合前文使團啟程三天后“大學”尚在與太政官討論如何向留華學生頒發許可,或可推斷:5月17日受命留華的五人及水野、黑岡二人並未與伊達使團同船來華。

那麼,福島的“隨伊達來華”又如何解釋呢?福島所述出自其向海軍省提交的報告,依理不應有誤。事實上,如前所述幾位留華學生的姓名,確實出現在伊達使團的相關檔案中。外務省保存的《欽差全權弁理大臣等與清國官吏往復書翰》,較為完整地收錄了伊達使團來華締約期間與中國官員的往來書函。其中,在8月1日使團與在津中國官員基本敲定條約正文細節的書函後,列有“附單”一頁,對使團成員做了統計。對照石幡所記啟程時的人員名單,可以發現這份統計較之有所增員。據其記載此時使團有“官員十四人”,即在日記提到的官員及隨員13人的基礎上,增加了“品川”;此外還有“附屬三名、從者十名、隨帶書生七名,記三十四名。外雇用中國人十名,總計四十四名。”品川即日本駐上海臨時領事館負責人品川忠道。使團在滬略有停留,由日本駐上海官員陪同來津並雇傭一些中國人同行自在情理之中。但更引人注意的是多出的“隨帶書生七名”。作為向中國政府提交的使團成員名單,事關在華一切行動,這一資訊不會有誤,即在使團中確有七名“書生”。那麼“書生”是否就是指首批留華學生呢?

圖片說明:日本公使一行進京護照。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A03023009000、欽差全権弁理大臣等清國官吏ト往復書翰(國立公文書館)。

就在“附單”的後一頁,附有李鴻章于同治十年即1871年7月為使團來京向江蘇記名海關道孫士達發放的護照,內印:“給照事照得現有日本公使伊達等隨帶人員並公行李等件進京。飭派江蘇記名海關道孫道伴送前往,合行給予護照。”可知,孫士達受李鴻章之命,負責陪同使團進京。結合石幡日記8月4日記:“四日。微雨。孫士達來報,雲開行北京之船隻已具備。器具行李一時搬運入船……船有五隻:大者二,使員乘之;小者三,留學士七人占其一,孫士達主從一隻,轎子奴僕一隻。滿川成種、早野茂卿因病留守”。可以得出結論:所謂“留學士”“書生”皆指七名首批留華學生,且七人整理行囊於1871年8月初隨使團同船進京。這也進一步印證了首批留華學生只有七人的觀點。不過,留學生七人是如何來華的呢?

這便需與前述“六月廿日”史料結合來看。該史料記在同冊檔案的一頁天頭處,在“六月廿日到。搭生山西。留學生”後便是前述七名留學生的姓名。這一記述過於言簡意賅,特別是“搭生山西”一句更不易理解。對此,孫偉珍將“搭”轉譯為“接”,將“山西”解讀為當時伊達使團與清朝官員在津的談判地點“山西會館”,並將原文“到 搭生山西”譯作“接至山西”。如果“山西”指“山西會館”,既言“接至”,那麼是否為使團駐地呢?關於使團在津駐地,據石幡日記記載:6月7日使團一行從天津登陸後,“七日晴,著紫竹林……至三叉河……向左折有門,旗昌行(輪船會社——引者注)是也。主人姓劉名森,地之右族,升三品銜。昨秋派發之來使曾館於此。今茲亦因之而為欽差公館。”從中可知,由於去年秋柳原來華時曾住在旗昌洋行,所以使團此行也將其作為在津欽差公館。而柳原在1870年出使天津期間向外務省發回文書的落款為“書于天津三岔河上旗昌洋行”,印證了石幡日記的記述,說明伊達使團一行抵津後確實住在旗昌洋行。所以,山西會館並非使團駐地,而是兩國締約的談判地點,且將留學生直接“接至”兩國重要的談判場所,或於理不通。

圖片說明:檔案天頭處記錄留學生名單。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A03023009000、欽差全権弁理大臣等清國官吏ト往復書翰(國立公文書館)。

其實,此處的“山西”是指航行于上海—天津間的“山西號”蒸汽輪船。據日記6月1、2日記載:“六月朔晴夜十時乘山西汽船赴天津”,“二日猶未發,至夜四時始開船。蓋本船為洋人將清國之貨物運輸至天津、煙臺、上海、香港等地而設,與橫濱所乘之美國郵船相比,不及其半。”這說明使團由滬來津乘坐的是“山西號”蒸汽船。前述“六月廿日”史料中的“山西”也應指此船,這才能解釋文中為何用“搭”字。所以,此條記述應解讀為“六月廿日留學生七人搭乘山西號船抵達”天津,與使團會合。換言之,留學生與使團確實並未同船來華,而是到天津後才會合的。

此外,《對支回顧錄》也提供了一條重要資訊,即在派遣黑岡季備來華的公文落款處記有“今月晦日東京出發渡航”,即黑岡在5月24日接到留學命令後,於同月晦日即30日從東京出發來華。參考《幕末明治海外渡航者總覽》依據《太政類典》將小牧、伊地知、桑原三人來華時間皆記作5月25日,以及留學生“六月廿日”抵津的記錄,可進一步得出結論:留學生一行並未於5月17日隨伊達使團同船來華,而是在獲批留學的數日後,分別從日本啟程(其中小牧三人可能同行),全員抵滬集合後搭乘山西號船於6月20日抵津與使團會合,隨後於8月初隨使團同船進京。

留學生進京後,並未在京常住下來。據1872年11月26日外務省回函正院所載:“上年七月伊達從二位入清議約之際,學生七名奉本朝之命留學。來天津,于使節進入北京之際隨行,稍後先期返回上海。其後過半前往香港,修行洋學。”可知,由於某種原因,外務省醞釀的仿照俄國在京聘請滿漢教席教學的計畫並未成功。於是,留學生一行只得返回已設有臨時領事館的上海,開始了留學生活。

至此便可回答上文問題,即福島所述“隨伊達來華”並非強調與伊達使團同船出發,而是指在使團訪華之際來華,並隨使團由津進京,其後轉赴上海等地留學。這便是近代日本首批官派留華學生來華的大體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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