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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掏腰包為男友家湊夠彩禮,因為瑣事分手,他卻賴帳不想還錢

一直認為男朋友是個不錯的男人, 直到分手以後, 才真正地認清他的為人。

男友是我的大學同學, 截止今年四月, 我們正好戀愛五年。

兩個人在一起有過小吵小鬧, 可是沒過幾天就又和好了。

兩個人是彼此的初戀, 感情基礎牢靠, 所以準備今年年底結婚。 就在張羅結婚的時候, 岔子出現了。

我和男友都是農村出來的, 在城裡還沒有能力支付新房首付, 所以就按農村的習俗辦——要彩禮。

在我家這兒, 一般女孩結婚都是要十五萬的彩禮。 我知道他家家庭條件不好, 所以勸說父母要十萬得了。 父母就我這麼一個女兒, 我提的建議, 他們答應了。

在雙方父母見面那天, 他母親說拿不出那麼多彩禮, 只能拿五萬, 我母親說五萬太少了, 十萬是最少的了。 她們倆相互爭論不休, 後來我父親看不下去, 就說八萬, 數字吉利。

她母親還想繼續把彩禮往下降, 後來他把母親叫出去說通了。

他們回家以後, 他告訴我, 他母親就能出五萬彩禮, 他也很無奈。 我為了不想他上火, 把自己掙的錢給他打過去三萬, 只希望能順利結婚。

在我打過錢以後, 兩個家庭因為以後在哪買房子又發生了口角, 最後我父母把我從他家領了回來, 說這段感情到此結束。

我和男友溝通幾次, 他也覺得要是不結婚還要繼續戀愛下去, 我們可能走不到一起, 而他母親嫌棄我個子矮, 所以才這麼刁難我們家。

他既然都覺得戀愛很累, 我真的沒有必要再挽留什麼。

兩個人和平分手後, 他隻字不提還我錢的事兒。 在五月份, 我向他要錢了, 他說他把錢交給他母親了, 讓我等一段時間。

這樣就又過了兩個月, 十天前, 我向他再次要錢,

他說沒錢, 這三萬塊錢就當我賠付他在戀愛時為我買的禮物錢了。

是, 在交往時, 他給我買過禮物, 可是總共加起來能有一萬元就不錯了, 這可是三萬。 我知道, 他欠我的錢沒有字據, 現在, 我只想知道, 我應該通過什麼方式能拿回自己的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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