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認為男朋友是個不錯的男人, 直到分手以後, 才真正地認清他的為人。
男友是我的大學同學, 截止今年四月, 我們正好戀愛五年。
兩個人是彼此的初戀, 感情基礎牢靠, 所以準備今年年底結婚。 就在張羅結婚的時候, 岔子出現了。
我和男友都是農村出來的, 在城裡還沒有能力支付新房首付, 所以就按農村的習俗辦——要彩禮。
在我家這兒, 一般女孩結婚都是要十五萬的彩禮。 我知道他家家庭條件不好, 所以勸說父母要十萬得了。 父母就我這麼一個女兒, 我提的建議, 他們答應了。
在雙方父母見面那天, 他母親說拿不出那麼多彩禮, 只能拿五萬, 我母親說五萬太少了, 十萬是最少的了。 她們倆相互爭論不休, 後來我父親看不下去, 就說八萬, 數字吉利。
她母親還想繼續把彩禮往下降, 後來他把母親叫出去說通了。
他們回家以後, 他告訴我, 他母親就能出五萬彩禮, 他也很無奈。 我為了不想他上火, 把自己掙的錢給他打過去三萬, 只希望能順利結婚。
在我打過錢以後, 兩個家庭因為以後在哪買房子又發生了口角, 最後我父母把我從他家領了回來, 說這段感情到此結束。
我和男友溝通幾次, 他也覺得要是不結婚還要繼續戀愛下去, 我們可能走不到一起, 而他母親嫌棄我個子矮, 所以才這麼刁難我們家。
他既然都覺得戀愛很累, 我真的沒有必要再挽留什麼。
兩個人和平分手後, 他隻字不提還我錢的事兒。 在五月份, 我向他要錢了, 他說他把錢交給他母親了, 讓我等一段時間。
這樣就又過了兩個月, 十天前, 我向他再次要錢,
是, 在交往時, 他給我買過禮物, 可是總共加起來能有一萬元就不錯了, 這可是三萬。 我知道, 他欠我的錢沒有字據, 現在, 我只想知道, 我應該通過什麼方式能拿回自己的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