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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關於2017年興安盟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相關事宜點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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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興安日報社

中考成績發佈後, 興安盟的家長與同學們都在為自己的志願填報又一次忙碌起來了吧!以下為興安盟教育局近期頒佈的關於2017年興安盟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辦法的公告, 詳情如下↓↓↓

普通高中

全盟普通高中分兩個批次進行錄取。 各批次網報時, 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志願填報。

一、

第一批次學校錄取

烏蘭浩特第一中學(漢授)、烏蘭浩特第二中學(蒙授)

第一次錄取:“統招生”錄取辦法

1.盟教育局以今年下達2所學校的統招計畫數(烏一中366人、烏二中135人)為基數,

劃定一個統招志願填報最低控制分數, 在此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可以填報第一批次的學校, 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額滿為止。

2.第一次統招生錄取時, 對考生的身份沒有要求, 統招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均可填報。

3.在網報過程中若出現招生計畫內考生成績總分相同、末位元並列排名情況時, 並列錄取。

4.在統招生額滿錄取結束後, 會產生一個“統招錄取線”。

5.統招錄取結束後, 已被錄取的考生即被“鎖定”, 不能再參加“分招”和第二批次的志願填報。

6.注意事項:

※達到第一批統招最低控制分數且符合定校擇優的考生如填報了第一批次統招志願, 但因動態排名不在統招計畫數內而未被錄取,

可填報第一批次學校的分招志願。

※達到第一批統招最低控制線、符合定校擇優身份且動態排名在統招計畫數內的考生務必在統招錄取時段填報志願, 如未填報, 即默認為該生不填報第一批次學校(烏一中、烏二中), 將無法填報第一批次的分招志願, 只能填報第二批次學校的志願。

※達到第一批次統招和分招錄取最低控制線, 但考生自願報考旗縣市優質普通高中, 可以等待第二批次時填報志願。

7.“統招生”錄取結束後, 進入“分招生”錄取階段。

第二次錄取:“分招生”錄取辦法

1.盟教育局今年下達給各旗縣市烏一中、烏二中“分招指標”, 各旗縣市教育局將本旗市的“分招指標”分配到所屬初中學校。 盟教育局以各旗縣市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烏一中、烏二中“分招指標”為基數,

在“統招錄取線”下80分內, 按照初中學校的“分招指標”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額滿為止。

2.第二次“分招生”的錄取對考生有嚴格的身份限定, 只有符合定校擇優身份且成績在“統招錄取線”下80分以內的考生才可以填報。

4、“分招生”錄取結束後, 如果所有學校的“分招指標”都額滿完成, 則進入特長生錄取階段。 如果有“分招指標”未完成的情況出現, 則進入“分招生”調劑錄取階段。

第三次錄取:“分招生”調劑錄取辦法

1.在“分招生”錄取的過程中, 有的學校會出現符合定校擇優身份且在統招分數線下80分內的學生數少於學校“分招指標”數的情況, 導致完不成“分招指標”。 如遇此情況,

盟教育局會將剩餘的指標進行調劑。

2.首先在本旗縣市內實行“調劑”錄取, 從本旗縣市內符合“分招”條件(即符合定校擇優身份且成績在統招錄取分數線下80分內)的考生當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直至額滿為止。

3.如果在旗縣市內調劑還完不成旗縣市“分招指標”, 則盟教育局會在全盟範圍內調劑, 從全盟範圍內符合“分招”條件(即符合定校擇優身份且成績在統招錄取分數線下80分內)的考生當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直至額滿為止。

4.“分招”調劑錄取結束後, 進入特長生錄取階段。

二、

特長生錄取辦法

1.特長生錄取在第一批次學校錄取結束後, 第二批次學校錄取前進行。

2.報考烏一中、烏二中的特長生, 如中考成績和身份滿足第一批次“統招”和“分招”條件,

務必在第一批次學校錄取時填報志願。

3.報考烏一中、烏二中的特長生, 如未被第一批次“統招”和“分招”錄取, 盟教育局將按照烏一中、烏二中提供的經過公示的擬錄取名單由高到低按計劃進行點錄, 額滿為止。

4.報考各旗縣市普通高中的特長生, 盟教育局將按照旗縣市提供的經過公示的擬錄取名單, 由高到低按計劃數進行點錄, 額滿為止。

5.未被錄取的特長生, 可繼續進行第二批次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志願填報。

6.特長生錄取結束後, 進入第二批次學校錄取階段。

三、

第二批次學校錄取

第二批次學校為旗縣市各普通高中和民辦高中。

1.各旗縣市普通高中和民辦高中均為平行志願, 考生只能填報其中一所學校。

2.未被第一批次學校錄取的考生繼續進行第二批次學校的志願填報。

3.第二批次學校錄取時,盟教育局以下達給各普通高中學校的計畫為基數,分段劃定各旗縣市第二批次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只有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才可填報。

4.第二批次學校分段錄取時,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直至額滿為止。

5.突泉縣的考生在填報突泉縣第一中學志願時實行“統招”和“分招”政策,詳細辦法及流程與第一批次學校錄取辦法相同。

6.注意事項

*有興安盟學籍的考生只能填報學籍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志願。

*有興安盟戶籍沒有興安盟學籍的考生只能填報戶籍所在地(即中考報名所在地)普通高中志願。

*烏蘭浩特市蒙授考生和興安盟蒙古族初級中學的考生可以填報科右前旗第一中學的志願。

*阿爾山市一中和民辦高中面向全盟招生,有意願去阿爾山一中和民辦高中的考生可以填報。

中等職業學校

1.全盟中等職業高中學校分兩個批次進行錄取。各批次網報時,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志願填報。

2.有意願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不受地域限制,可按選擇自己喜愛的專業填報任何一所中等職業學校。

*提示*

*考生在填報志願時務必詳細瞭解志願學校招生計畫、錄取批次、招生區域,在填報志願後即時關注志願學校動態排名,知曉本人的排名位置,以預知自己被志願學校錄取的可能性。

*有報考烏一中、烏二中意願的考生,如達到第一批次統招最低控制線且符合定校擇優身份,請務必填報第一批次統招志願。如不填報,將無法填報第一批次的分招志願。

*第一批次分招中“動態排名”是指考生所在初中畢業學校符合分招條件的考生當中,報考烏一中、烏二中的即時排名。其它批次的動態排名是指報考同一所志願學校的考生即時排名。

*突泉縣考生報考突泉縣一中分招時,其“動態排名”是指考生所在初中畢業學校符合突泉一中分招條件的考生當中的即時排名。

*在各批次錄取時,考生一旦填報志願將不能刪除,只能在同批次志願中修改。由於第一批次沒有平行選擇的學校,因此無意願報考烏一中、烏二中的考生請不要填報,請考生及家長慎重選擇。

(稿件由興安盟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提供 編輯杉杉)

2.未被第一批次學校錄取的考生繼續進行第二批次學校的志願填報。

3.第二批次學校錄取時,盟教育局以下達給各普通高中學校的計畫為基數,分段劃定各旗縣市第二批次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只有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才可填報。

4.第二批次學校分段錄取時,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直至額滿為止。

5.突泉縣的考生在填報突泉縣第一中學志願時實行“統招”和“分招”政策,詳細辦法及流程與第一批次學校錄取辦法相同。

6.注意事項

*有興安盟學籍的考生只能填報學籍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志願。

*有興安盟戶籍沒有興安盟學籍的考生只能填報戶籍所在地(即中考報名所在地)普通高中志願。

*烏蘭浩特市蒙授考生和興安盟蒙古族初級中學的考生可以填報科右前旗第一中學的志願。

*阿爾山市一中和民辦高中面向全盟招生,有意願去阿爾山一中和民辦高中的考生可以填報。

中等職業學校

1.全盟中等職業高中學校分兩個批次進行錄取。各批次網報時,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志願填報。

2.有意願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不受地域限制,可按選擇自己喜愛的專業填報任何一所中等職業學校。

*提示*

*考生在填報志願時務必詳細瞭解志願學校招生計畫、錄取批次、招生區域,在填報志願後即時關注志願學校動態排名,知曉本人的排名位置,以預知自己被志願學校錄取的可能性。

*有報考烏一中、烏二中意願的考生,如達到第一批次統招最低控制線且符合定校擇優身份,請務必填報第一批次統招志願。如不填報,將無法填報第一批次的分招志願。

*第一批次分招中“動態排名”是指考生所在初中畢業學校符合分招條件的考生當中,報考烏一中、烏二中的即時排名。其它批次的動態排名是指報考同一所志願學校的考生即時排名。

*突泉縣考生報考突泉縣一中分招時,其“動態排名”是指考生所在初中畢業學校符合突泉一中分招條件的考生當中的即時排名。

*在各批次錄取時,考生一旦填報志願將不能刪除,只能在同批次志願中修改。由於第一批次沒有平行選擇的學校,因此無意願報考烏一中、烏二中的考生請不要填報,請考生及家長慎重選擇。

(稿件由興安盟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提供 編輯杉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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