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 廣西南寧的“小官巨貪”丘朝陽因貪污近3700萬元, 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 並處罰金500萬。 看法新聞記者發現, 這名女性副科長在8年時間裡, 利用負責接待的職務便利, 以虛開發票等手段套取公款, 而所斂錢財金額比52名省部級高官的都要多。 (7月13日, 網易)
一名先後擔任管委會接待辦主任、分管接待辦的辦公室副主任, 利用負責接待的職務便利, 以虛開發票等手段在8年時間裡貪污近3700萬元, 簡直令人咋舌。 為何一名小小的副科長所斂錢財比省部級高官都要多呢?據悉, 丘朝陽在沒有發生真實公務接待的情形下,
針對廣西南寧的“小官巨貪”, 筆者有幾點看法:
一是丘朝陽虛開公務接待發票和報假賬, 就可以輕鬆貪污近3700萬元, 這也從另一方面反映出管委會的公款接待費一定高得驚人, 一定是3700萬的若干倍。 否則長達8年之久都沒有被發現。
二是丘朝陽貪污近3700萬元真的是一人所為嗎?這背後難道沒有“幫兇”推波助瀾嗎?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分管領導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這種“小官巨貪”式的腐敗在某種程度上比大老虎造成的危害更廣, 專家建議, 既然官員總會利用制度漏洞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那麼就應該從制度入手, 使得官員不能利用漏洞獲利, 從而消解所謂的權力魔杖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