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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村集體成員請注意,農村土地徵收政策重大調整,與你們息息相關

都知道農民的土地被徵收的時候, 國家都會給予農民一定的補償。 而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持續推進, 涉及到農村土地被徵收的情況越來越多, 這也就意味著農民從徵收土地裡拿到的補償金額也會越來越多。

為了能夠更好地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利益, 2017年農村土地徵收政策將會重大調整, 並將呈現出兩大新變化。 而非村集體成員在本次政策調整中, 也能獲取一定的利益。

1、2017年農村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構成。

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補助費:按照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每個人頭的標準, 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最多不超過十五倍。

青苗補償費:青苗補償標準分兩類, 一類是針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 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一類是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 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

2、以前征地補償, 非村集體成員不能享受, 不過2017年農村土地徵收政策新規定, 部分非村集體成員也能拿到征地補償, 不過必須是符合條件的常駐人員, 當然拿到的金額比起村集體成員來說會相對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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