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個女性朋友, 她和她的老公2000年認識, 那個時候她不滿18歲, 當是她老公只是社會上的混混, 從小不念書就在社會上混, 那個時候她的家中特別反對, 而老公家的也因為覺的我那朋友家庭一般也不願意接受。 可是兩人確不知道怎麼對上眼了, 居然不願意分手, 後來居然不顧雙方父母反對結婚了。 婚後, 如果沒發生什麼也算平靜, 婚後不但生了個兒子, 也收養了個男方姐姐的女兒。 2008年, 她的丈夫因為搶劫、開設賭場、聚眾鬥毆等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5年, 這一消息如同晴天霹靂, 她一個人帶著孩子不知道該怎麼辦了?男方家長認為兒子不當是被她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