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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搏出位”不能沒底線

■本報評論員 陳曦自媒體時代, 人人都有攝像頭和麥克風。 想要出名, 想要過上有關注度也有錢花的日子, 類似功利化的想法並非不能理解, 然而, 凡事都得講究一個度, 不能突破法律法規的界限, 也不能恣意挑戰公序良俗。

這是一個張揚個性的時代, 你方唱罷我登場, 但是林子大了, 難免會出現點奇葩的事兒。 也不是咱非得跟“殺馬特”過不去, 而是這夥人中的佼佼者, 往往“搏出位”搏得有點太過分, 為了晉升為“現象級”網紅, 不惜四處抛頭露面“求關注”。 要是他們只在某某展覽上走走秀、在某某直播網站上當個主播也就罷了,

偶爾出現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刷個存在感, 大夥沒准也當看個新奇, 忍忍算了。 可是, 有的“殺馬特”千不該萬不該, 非得聚眾擾亂學校秩序, 無異於“自尋死路”。

近日, 一段“殺馬特大鬧寧波大學校園”的視頻走紅網路, 視頻中, 老師正在上課, 而一位滿頭爆炸式黃頭髮的男子突然舉手站了起來, 並走上了講臺。 伴隨著音樂, 該男子迅速脫掉外衣, 露出了超人服裝, 並從窗戶跳了出去, 真是驚煞了眾人——這是啥情況, 到課堂上玩“行為藝術”呢?事實上, 這已經不是該“殺馬特”團夥第一次大鬧校園, 此前已經在課堂上拍過諸如“我想媽媽再打我一次”和“我想要跳舞”的搞怪視頻。

這夥“殺馬特”不過是想紅想瘋了的校外人員,

以旁聽生的身份混入課堂, 一而再、再而三地擾亂教學秩序, 還真認為自個的表演是“狂拽炫酷”, 人見人愛?憑著“不走尋常路”就能一炮走紅、人盡皆知?學校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 課堂可不是誰想來蹦躂就能來的, 而員警叔叔也不是吃素的。 您還別說, 這夥“殺馬特”的確出名了, 不過出的是“惡名”, 因聚眾擾亂單位秩序被抓, 領頭的超人扮演者被處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金1000元;其他兩位也跑不了, 在拘留所也得呆上10天。

這不是第一個因搏出位而遭懲處的“殺馬特”團體, 恐怕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畢竟, 世上有那麼多人羡慕娛樂圈、網紅圈的光鮮, 如果不能憑藉漂亮的外表、出色的演技來征服觀眾、贏得粉絲, 那就只能去走與眾不同的搞怪之路了,

甚至是怎麼惡俗怎麼來, 把觀眾往“審醜”上引。 可是, 觀眾會“審美疲勞”, 難道就不會“審醜嘔吐”了麼?突見“殺馬特”出格表演, 恐怕還呵呵一笑、當看了個笑話;見多了, 沒准就只剩下了噁心和厭惡了。

自媒體時代, 人人都有攝像頭和麥克風。 想要出名, 想要過上有關注度也有錢花的日子, 類似功利化的想法並非不能理解, 然而, 凡事都得講究一個度, 不能突破法律法規的界限, 也不能恣意挑戰公序良俗。 打著“藝術”的旗幟, 喊著個性的口號, 就能去擾亂公共秩序、“污染”他人的眼睛了麼?別逗了, 哪怕藝術無國界, 文化多元化, 也不意味著誰想怎麼玩就能怎麼玩!生活在社會中就要有規則意識, 不能因一己之私而置公共利益、他人權益於不顧;否則,

終將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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