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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漲了!衢江人,快告訴身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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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經省委、省政府同意並報人社部、財政部批准, 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印發了《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明確從2017年1月1日起, 為我省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 下同)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水準, 力爭在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那麼, 如何調整呢

根據國家部署要求, 今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

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45元, 體現社會公平。

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準掛鉤, 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其中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標準為:

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 繳費年限每滿1年, 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

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 繳費年限每滿1年, 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5元;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準掛鉤調整標準為:

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86%計算養老金增加額。

適當傾斜

在上述調整基礎上, 對高齡退休人員予以適當傾斜:

2016年底前, 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

每人每月增發30元;

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 每人每月增發60元。

內容|浙江人社、衢州發佈

編輯|汪舒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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